公职人员是否能享受农村征地补偿款取决于其是否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已具备成员资格的人可获得征地补偿款,而已迁出户口的人则不能主张补偿款。
法律分析
公职人员的一般不享受征地补偿款。公职人员的户籍如果是在农村集体中的,土地被征收的时候,公务员是有征地补偿款的。公职人员能否享受农村征地的补偿要看其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将户口迁出的,不能主张征地补偿款。
拓展延伸
公职人员的征地补偿资格及相关解读
公职人员在征地补偿方面享有一定的资格。根据相关,公职人员在征地补偿中应符合一定条件才能获得补偿。首先,公职人员必须在征地范围内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权益。其次,他们需要能够证明自己的职务与征地项目有直接关联,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此外,公职人员在征地补偿中也需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能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部门会对公职人员的补偿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决策。总之,公职人员的征地补偿资格是需要符合一系列条件和程序的,以确保公平公正的补偿结果。
结语
公职人员在征地补偿方面享有一定的资格。根据相关,公职人员需满足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确保公平公正的补偿结果。部门会审查申请,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决策。公职人员应遵循职务道德,不得谋取不当利益。征地补偿资格需符合一系列条件和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常委会、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