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二)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三)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一、可以单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吗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约定的。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并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应认真履行。如果一方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无效的。劳动合同变更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对变更的内容签订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单位是否可以随意变动员工岗位
员工岗位单位不可以随意变动。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对将要变更的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未对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