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周巷镇周巷村 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按时完成我镇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规定,为确保周巷镇周巷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试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热心为群众服务的村民选进村“两委”领导班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打下坚实基础。
二、选举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组织、宣传、教育和引导,确保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挥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代表、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竞选。严格依法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秘密写票、公开计票、公平竞选、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等办法,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严禁贿选或利用宗族势力操纵、干扰选举,确保选举依法进行。
(三)坚持“两委”统选,实行交叉任职。依照党章和村委会组织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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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实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四)实行“设岗定位”,合理配备班子。“两委”职数5人,交叉任职2人。党支部共配备3人,其中1人,副1人,党支部委员1人;村委会班子共配备4人,分别设置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4个职位,。
(五)加强选举监督,确保依法依规。成立村选举监督委员会,对选举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确保选举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六)立足节省简便,降低选举成本。按照选举法规要求,精心制定选举方案,因地制宜布置会场,因时开会减少误工,因材使用减少支出,降低选举成本,努力办成节约型选举试点村。
三、选举的方法与步骤
选举时间安排从2011年7月15日开始,2011年9月15日结束。2011年9月5日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具体按照4个阶段、19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选举工作准备阶段(7月15日至7月31日)
(一)调查、部署换届选举工作。镇组织有关人员对周巷镇周巷村有关选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召开“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和小组长参加的动员会,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讨论通过《周巷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办法》、《周巷村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
(二)进行财务审计和民主评议村委会成员。周巷镇组织财务审计组对周巷村本届村委会财务进行审计,其审计的内容与方法按《湖北省村民委会员选举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在此期间,召开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代表会议,听取村委会主任述职和财务审计报告,对村“两委”班子进行民主测评,并公布财务审计和民主评议结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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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村民代表会议确定的人数,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并推选其中一人主持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上报周巷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备案,并发布公告(第一号)。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后,不再参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所缺名额按推选时得票多少递补。
(四)成立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按《周巷村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规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按民主推选的方式产生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并推选1人主持工作。提倡将驻村的镇以上、县以上政协委员、以及热心本村公共事务、有一定议事能力的村民推选入选举监督委员会,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上报镇指导组备案,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第二号)。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可以列席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会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对选举中的问题可以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质疑和向上级选举指导组汇报。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被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后,不再参与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所缺名额按推选时得票多少递补。
(五)确定选举日。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确定选举日,并予以公告(第三号),研究宣传发动方案,张贴标语、拉挂横幅、举办专栏,发《致村民一封信》,以营造选举工作氛围。
(六)培训选举骨干。由镇选举工作指导组组织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及其参与选举的工作人员学习选举工作的有关法规,并进行培训,使其充分了解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熟悉选举工作的程序,掌握操作的方法。
(八)进行选民登记及发放选民证。选民登记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实施,确定选民资格,进行选民登记。凡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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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被羁押和无法表达意志的人员除外,均应进行登记。对外出打工人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委托其近亲属与其联系,用电话、信函等其他方式动员其回家参加选举,对确实不能回家的,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对户口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并尽了村民义务的,经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选民资格证明和未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民登记的证明,可以在本村的村民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外出2年以上的选民,经通知不能在选举日按时回村参加选举又未委托其他选民代其行使选举权的,以及全家外出、无法通知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不计算在本次选举的选民人数内;在选举日前20天因婚姻家庭关系居住在本村并具备选民条件的,有登记意愿,不论其户口是否迁入,均应登记;户口不在本村但已入住本村的应(往)届毕业生、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愿在本村登记的,可登记为选民;经医院或家属认可,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不予登记;被判刑处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人员不予登记。发布选民登记公告(第四号)。
村民选举委员会对造册登记的选民名单应进行审查,对选民资格进行认真的审核和确认,切实做到不错登、漏登、强登、重登,在此基础上,于8月20日前在村务公开栏内对选民进行公布,发布公告(第五号),并于8月4日前发放选民证。
(九)推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村民代表人数,并按全村户数比例和30%的妇女代表比例分配到各村民小组,发布公告(第六号),在推荐村民代表时,应引导村民将有威信的党员推选为代表。
(十)颁发代表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小组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并于8月4日前发布公告(第七号),公布村民代表名单。对新当选的村民代表,颁发代表证,并报镇备案。
(十一)确定村委会职数。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新一届村委会班子职位、职数、交叉任职方案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条件及产生办法。本届村民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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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职位按主任1人、副主任2人和村委会委员1人共设置4个职位,发布公告(第八号)。
(十二)产生村委会正式候选人。召开村民会议或村小组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委会初步候选人采取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产生,推举负责投票的工作人员和唱票、计票、监票员,进行提名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将候选人职位、职数、提名办法和提名初步候选人名单予以公布,并发布公告(第九号),通知全体选民。积极鼓励党员和妇女参加村委会成员的竞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公布的职位和职数印制等额提名票,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站,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分站投票,投票结束后,各投票站选举工作人员将密封票箱送到村民选举委员会中心投票站。选举委员会在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的监督下对选民的提名投票进行公开唱票、计票。普通村民可以到现场监督唱票、计票过程。正式候选人按得票的多少,采取相对多数、差额的原则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将正式候选人名单按职务和得票多少的顺序向村民公布,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公布,发布公告(第十号)。
(十三)组织候选人竞选。村选委会召集候选人布置演讲事宜。候选人准备演讲稿,交村选委会审核。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到指定地点开展演讲。其演讲活动在村选举委员会主持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制止贿选、宗族干预等违法行为。
(十四)投票准备。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认真研究投票选举各个环节的准备工作,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工作分工,明确各投票箱的负责人,研究确定各投票箱的工作人员,并进行投票选举组织工作的业务培训。
投票选举准备工作:一是印制选票。按照上级统一的票样,将各种职位候选人印在同一张选票上,候选人按职务和提名得票多少排序。印制的选票数应与本村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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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的选民数一致,并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密封后由专人负责保管。二是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外出务工不能回村参加选举的可由在村的直系亲属委托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登记造册,发给委托投票证并在委托选民的选民证上注明,每1位村民接受的委托票不超过2人。三是决定投票方式,在村部设会场召开选举大会投票。四是确定选举大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并向选民发布公告(第十一号)。五是确定选举大会议程,拟好主持词。六是布置选举大会会场,设立秘密划票间,制作票箱。选举大会会场悬挂会标,设置台,安装音响设备,划定各组选民区域,每组设立一个领票处、一个秘密划票间、一个代写处和一个投票箱,会场按简便、节省、实用的原则进行布置。七是准备好投票使用的物品。准备选民登记册,用于选票发放核对;绘制放大选票票样;书写大会议程和大会纪律;准备选举结果报告单、《当选证书》、选举大会工作人员证件、国歌磁带、票箱封条、计票用的黑板、粉笔、纸张等物品。八是安排、培训会场投票选举工作人员:验证登记员、员、小组工作人员,票箱监护人员、代写处代写员、代写处监督员,负责秘密划票间、票箱人员,唱票、计票、监票员,维持大会秩序的治安人员和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
(十五)召开选举大会投票。召开选举大会,组织全体选民到选举大会会场进行投票,选民持选民证和委托投票证参加投票选举,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和主持。
选举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⑴清点到会人数;⑵宣布大会开始;⑶奏国歌;⑷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⑸提名和通过选举工作人员;⑹所有正式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并回答选民提问;⑺检查并密封票箱;⑻启封、清点选票;⑼讲解选票;⑽验证;⑾秘密划票;⑿投票;⒀销毁剩余选票;⒁集中票箱,清点检验选票数;⒂检验选票;⒃公开计票;⒄当场公布结果;⒅封存选票、填写报告单;⒆宣布当选名单,颁发当选证书。另外,村民选举委员会于三日内,发布公告(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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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向全体村民公告当选名单。
投票数超过登记选民的半数,选举有效;获得投票数过半数的,始得当选。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或者不按照规定符号填写的选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或者另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场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经投票选举,当选人数已达三人时,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如当选人数少于三人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选举日之后的十五日以内另行选举,直至选足三人为止。
选举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确定是否有效,当场公布,并报周巷镇和县民政局备案。
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周巷镇颁发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应当在选举结果公布之日后的五日以内召开。
第三阶段:工作移交、健全村民委员会下属组织阶段(9月6日至10日) (十六)工作移交。在镇主持下,上届村委会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工作。原村民委员会应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将村民委员会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帐目、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工作档案及其他遗留问题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
(十八)建立村内各类组织、推选村民小组长。召开村全体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召开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健全村委会下属有关组织,公布村民委员会下属组织组成人员名单。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各村民小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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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及总结归档阶段(9月11日至15日)
(十八)建章立制。新一届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召开会议,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有关规章制度。
(十九)总结归档。在驻村工作组的主持下,召开村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总结选举工作。整理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等相关资料,建立选举工作档案,写出书面总结上报县民政局备案。
四、组织领导
在镇的领导下,由组织组织实施,接受监督,民政部门负责选举日常工作。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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