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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创新与发展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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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创新与发展的对策建议

魏曙光

【摘 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成败.我国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少数民族特色经济的共同发展,是我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科研究的一个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课题.研究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创新与发展的对策建议,从国家层面上讲,应该制定和适时调整相应的、法规,从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加强对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创新的支持;从地方层面讲,也应制定和修改相应、规定,并强化行政管理,为少数民族特色产业提供更多的优惠和资金支持;从企业层面讲,应加强制度管理,增强企业自身的竞争力,适应市场经济,做大做强少数民族特色产业. 【期刊名称】《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年(卷),期】2011(000)012 【总页数】5页(P101-105)

【关键词】民族产业;特色产业;产业创新;创新发展;产业发展 【作 者】魏曙光

【作者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包头014010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127.8

一、国家层面

1.进一步完善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法规、

“民族区域自治法”经过不断得以修改和完善,成为改变落后的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面貌的最重要保障。但很多人对民族地区发展上不断拉大的差距认为是必然的。因此,应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应有的本质内涵的宣传,使全社会形成普遍深刻的共识。另外,在“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践中,应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民族干部思想文化、科技水平、管理能力,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创造性地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加以贯彻执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法”应有的制度优势,在民族自治地区现实的经济社会发展中,表现出应有的力度。

对民族自治地区,国家应“多予不取或多予少取”,实施连续若干个“五年计划”,大力扶持民族地区尽快摆脱贫困,实施赶超式发展。虽然国家已经制定了西部开发、退耕还林、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但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惠,还显得远远不足,应加快制定。

国家对少数民族特色产业的优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很多内容已不适应现阶段民族地区发展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完善。建议重新界定民族贸易企业的范围:凡在民族自治州及民族自治县境内经营农副土特产品、生产生活必需品、民族特需用品、药品及书籍的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都可享受民族贸易的优惠。扩大民贸商品的范围:可以考虑将各民族地区生产加工的特有的民族食品纳入民族用品目录,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应将生产加工民族特色食品的企业纳入该范围内。 国家应制定相关扶持少数民族特色企业集团建设,提高特色产业生产力规模;赋予特色产业管理部门更多行业管理权限;为少数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开辟市场化融资渠道提供指导。国家还应制定相关协调东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就特色产业展开交流与对话,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定点扶持、技术转让、对口帮扶、联合开发等方式,支援少数民族地区民族特色的发展。 国家应树立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同等重要的产业发展观。明确产

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在注重发展资源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同时,应强化和提升传统工业的新型化,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支持高知识含量、高附加值的加工业的发展,摆脱传统工业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和低附加值的困境,促进传统工业走向新型工业化道路,打造抗风险能力强的产业链条。 2.加大财政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

建议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性转移支付补助,通过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和税收优惠来启动少数民族特色产业的大开发。促进民族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长足发展,缩小与中东部地区的差距。

在地方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国家应从基本建设投资中拨专款及每年发行国债的时候,可以考虑将其中的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及重点经营性项目投资,促进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在很短的时期内形成市场规模,建立产业体系;财政应从行业发展专项基金中拨款,用于少数民族特色产品的开发、宣传、促销,扶持民族特色企业发展,或从国债转贷资金中给予安排。通过国家预算,加大对少数民族特色产业的专项补助范围和数额,尤其是对少、边、穷地区补贴,加大对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及生态环境治理的专向补助。同时提高财政转移支付直接用于生态保护的比例,加大对开发、禁止开发区域的支付力度;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实现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生态补偿。 国家应加大对少数民族教育的支持力度。对于其本民族缺乏的某类人才,党和需要有计划地采取各种优惠和措施来支持和帮助其培养和开发。各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农林、工程技术、外贸、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要有计划地增加少数民族学生的名额,实行定向招生和培养。继续在有关院校开设少数民族师资和经济管理干部培训班。 3.加大税收优惠,延长优惠期限

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期限为10年,明显较短。并且,容易导致投资者只投

资投入少、周期短、风险小、利润高的行业,造成区域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协调。因此,有必要延长西部大开发优惠期限至2020年,以吸引外地企业对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获利期较晚的项目进行投资。

建议在政令统一的前提下,赋予民族地区对区域性财源征收地方税的立法权以及相应的解释权,一定的减免权和停征权。对西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个体经济给予必要的税收扶持,并提供较为宽松的环境。

在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经营的无论几级分支机构都纳入分成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范围,包括汇总纳税企业以及其它省内或跨省汇总纳税企业;对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造成的财政减收部分,给予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新办外来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开发地应登记为法人企业。在当前汇总纳税制度下,财政不能明显增收,削弱了地方的公共服务能力,将会进一步拉大地区间的差距。为此,建议另行规定“在西部民族地区投资的企业必须在生产经营开发地登记注册为的法人企业”,从而实现投资开发在民族地区、税收收入体现在民族地区的目的。

4.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

建议加大对少数民族特色企业实行金融倾斜,对民族地区发展民族贸易的商业基础设施、大型特色专业市场建设所需贷款也应当给予优惠利息补贴。

建议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承担的民族贸易贷款利差补贴支出改为每年由相关省级财政编制预算,上报财政部,由财政部汇总,纳入预算补贴支出,进行资金安排。同时延长优惠贷款利差补贴,进一步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和谐健康发展。对符合条件企业的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贷款,不管是短期和中长期贷款也应给与补贴。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的扶持不应局限于返税扶持上,而应该多层次、多方位的给予扶持和资金支持。

建立少数民族特色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将由银行一家承担风险的局面转变为多

家机构承担,降低银行承贷风险,提高放贷的积极性。把贷款的承办机构扩展到农村信用社,方便乡镇一级的民贸民品企业办理贷款手续。建议将经营民贸和民族用品生产的个体工商户也纳入享受优惠的范围。

要制定较优惠的融资机制、手段,包括制订长期资金计划,对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实行产业倾斜,逐年加大少数民族医药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的建设投入,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基金,增强行业自我发展能力,同时放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吸引社会资金和外资投入;实行倾斜,变过去的“输血”为“造血”,加大和资金双重投入力度,实行“低门槛”的准进入制度。 二、少数民族地区层面 1.地方应完善法规的建设

民族自治地区要主动行使国家赋予的自治权力,重点研究制定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形成与国家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协调的富有成效的法律体系,它的内涵和实质应是拥有比“特区更特”的制度更有优势。特区的力度和作用有目共睹,其影响力及效应远远超过“民族区域自治法”,必须依靠国家强有力的“超特”经济法律制度、措施,才能彻底改变民族自治地区的现状。民族地区要努力争取将影响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适时纳入“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范围之内,使国家的倾斜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长期坚持执行下去。

1999年颁布实施的《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是我国民族传统文化立法性保护的一个开端。各少数民族地区应该按照国家的要求,继续转变民族特色产业发展观念,实行“管办”分离,把民族特色产业的发展提升到战略高度考虑,促进特色产业与其它产业协调发展。加大立法执法的力度,通过一整套完善的相关法律制度来保护少数民族特色资源。

应正确确立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摆在与经济发展

同等重要的位置,采取立法等措施在一些生态环境脆弱,或者生态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把改善生态环境和控制污染放在优先的位置。必须通过立法确立“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的制度,使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资本化,资源再配置科学化、法制化。建立高科技加工制造业,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打造名牌精品,实现经济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少数民族地区应加强对环境监督管理、企业排污问题等的规划,加强对天然林资源、草原生态、湿地与江河湖泊源头等的保护建设与规划,加强科技支撑体系的规划,加强对生态移民和农牧民薪炭能源等的建设与规划,抓紧制定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维护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的良性循环。

在少数民族地区人力资源方面,应把人力资本的投资作为战略来考虑。以人民受教育的权利为最高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民族地区的教育。制定优惠,积极引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亟需的人才,同时采取特殊的尽力防止人才流失。改革不合理的人才分配制度,建立人才调节机构,努力实现人才的优化组合。应加强师资培训力度,提高师资素质。提高师资待遇,稳定师资队伍。

地方应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制定少数民族特色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尽快清理和废除不适应深化改革开放的法规和文件,减少行政审批程序,为产业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按国家法律法规、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尽快修订和完善民族自治地方法规,提高的行政效能和服务能力。切实落实好“十一五”国家对民贸企业和民族用品企业的优惠,为民族特色企业创造更加优惠的和更加宽松的外部环境。

除了在核定的民族贸易县境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列入享受民族贸易各项优惠的范畴外,还应对坐落在民族自治区(省)和盟、自治州首府的民族贸易经营单位,经核定后,也应按国家民族贸易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应以培植地方财源、发展效益型经济的高度来要求民族手工业企业,给予一定

的资金、扶持,为民族手工艺品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突破产品品种和用途不仅着眼于民族特需品,为更广泛消费群体的消费需求提供服务,达到拓展市场空间的目的。

2.地方应加强对民族特色产业的行政管理

少数民族地方要制定保证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法律、法规。利用国家加快发展中西部经济的有利时机,从多方面不同层次实施主导战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的实施,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加大少数民族特色产业的科学技术含量,建立少数民族特色产业的科技创新体系,引导海内外客商对民族特色资源项目进行成规模、成系列的开发,以项目规模启动市场规模,由规模效益促成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全面发展。

少数民族地区主管部门应成为宏观上进行全地区民族特色产品的电子商务应用方面的组织者。使其信息化,赋予民族特色产业以无限的生机和活力。应实施强强联合战略,采取优势资产重组,培育龙头企业,推动少数民族特色产品的现代化、国际化、规模化和市场化。为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更加开放的环境和环境。

应加强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并通过市场建立并提高品牌意识,推动企业的规模化发展。大力培育市场主体,认真做好各类市场主体准入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引导农牧民以合法的市场主体身份进入市场,增强农牧民市场主体意识;组建各类农牧民协会、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牧民生产经营的市场意识、信息意识和组织化程度。

少数民族地区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利用地区优势和东部产业西移的机会,形成与东部合理分工、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结构。针对本地区实际走符合民族地区实际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有重点地发展第二产业,鼓励因地制宜地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特色食品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以精、深加工

为目标逐步实现特色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拓宽特色产品的市场领域,满足消费者需求,提高特色产品的附加值,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带动当地经济繁荣与社会发展。

充分发挥在产业集群形成与发展中的引导作用,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突出特色品牌,形成现代产业集群、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的高附加值。应当监督整个产业集群的发展,以达到规范竞争秩序,维护少数民族企业利益,保障工人的工资待遇及福利的目的;还应创建宽松的企业发展环境,积极倡导诚信经营,保护原创品牌,严格打击粗制滥造的少数民族特色产品投放市场,维护市场的经营环境。同时联合旅游、出版、传媒等产业,加大对少数民族特色产品的宣传力度,使少数民族特色产品面向全国,走向世界。

在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一定要避免走许多发达地区以消耗能源和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更不应该接受发达地区落后、淘汰的设备。应集中培育和形成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绿色食品产业、进出口产品加工业和生态旅游业,真正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尽量不引进或尽可能少引进那些环境污染型、资源消耗型产业,以保持少数民族地区山清水秀的生态原貌。

加强资本市场建设,解决少数民族特色产业资金短缺问题。根据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分布广泛的发展特色,少数民族地区应该大力实施产业民营化的发展战略,建立多渠道、全方位投资民族特色产业的和筹资机制。可以采用投资、股份合作、国际投资或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社会集资等形式,来提高整合资源的能力,通过市场来融合资金,并带动其它相关产业形成链式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应该发挥后发优势,广泛地采用现代数字网络技术和光纤技术等改造传统产业的基础设施,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一个高起点的平台。

各地方民委、财政、税务、银行、经贸委应组成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企业领导小组督促检查民族落实情况,并根据辖区经济基础、资源优势,确定扶强扶优对象,

为商业银行指明贷款投向和信贷支持重点,及时向商业银行推荐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具有民族特色及地域优势的产业和项目。各方面努力协调,国家和自治区加大投入和管理力度,力争尽快培养出一批素质较高、技艺成熟、职业稳定的民族手工业产业工人。 3.加强税收优惠

一方面地方要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地区的税收优惠;另一方面在争取到税收优惠时,要用足用好,最大限度地发挥优惠作用。主动研究论证符合国家宏观导向、产业发展方向、税制改革取向的税收,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开发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税收支持。

在争取国家税收方面,不仅要保证本身切实可行,而且还要使符合少数民族地区实际情况,有助于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例如,适当提高少数民族特色产品出口的退税率。可以申请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免除国家和禁止进口环节。目前我国实行的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消费型,地方应积极争取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完全意义上的消费型试点。还可以申请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入驻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的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进一步简化减免税的审批程序,在可能的情况下将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到地市级,减少企业申请优惠的报批时间和难度,使每个符合享受优惠的企业都能够得到减免。同时应加大对国家税收优惠的宣传力度,使纳税人能够随时了解国家制定出台的各项税收,提高透明度,增进纳税人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地方应对少数民族特色企业实行减免税,并向国家申请在少数民族地区取消民族贸易县和民贸企业资格的,对本地企业在本地区自产货物,比照[2009]141号第二条“国家定点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规定,在2020年之前免征,以加快本地企业成长速度,

逐步打造本地的优势产业、优势行业,辐射和带动地区经济加快发展。 4.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少数民族地区应加强充实现有各级科技管理机构和科研院所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研发Ramp;D经费的投入,事业单位的研究院所由财政拨款支付,企业单位的研究所主要由企业自身解决经费,但和财政必须给予一定的激励。逐步形成以企业为投资的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全社会科研投融资体系。

少数民族地方应有计划培养地方经济发展的各类专业人才。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并注意区域发展不平衡及对弱势群体的有效倾斜,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贫困地区农民享受真正义务教育制度和贫困人口金融信贷市场制度,加快实施知识富民的力度。

地方应积极引导援助少数民族地区的资金、项目向农牧区倾斜,集中力量建设通路、通电、通讯等基础设施。以公路建设为重点,统筹发展铁路、航空、管道等多种运输方式,建设四通八达、安全通畅、经济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坚持集中与分散供电相结合,提高供电能力。以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互联网等通信基础网络建设为重点,构建大容量、高速率、高质量、高可靠度的统一基础信息传输平台。以电子政务网络、应急管理信息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建设为重点,积极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信息化进程。加快农牧区邮政、电信设施建设,逐步拓展行政村通邮工作,改善乡村通信条件。 5.加大金融倾斜力度

就目前少数民族地区特色产业的状况而言,地方不具有发行债券的权利,企业债券受很多因素的影响,难以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少数民族地区应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在核定股票发行计划中,优先考虑特色产业。要把沿海及全国分散的民间资金吸引到少数民族地区,就要通过制造洼地,加快对内地开放步伐,不仅重视对外开放,也重视吸引内资。

少数民族地区要根据国家对医药、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计划,为增加对少数民族特色产业的资金投入创造条件。应该为特色产业提供更多融资机会,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基本服务并降低投资风险,将特色产业列入本地区的优势产业目录,享受所有吸引资金方面的优惠。

地方有义务帮助民族地区开拓国际市场,使民族产品能走出国门、创造外汇。另外,国家应出台优惠,鼓励三资企业到民族地区投资办厂,加入到民族用品生产和民族贸易的经济活动中,要善于借助外部力量发展民族地区经济。 运用现代资本运作手段,通过资产重组,培育和组建少数民族民族手工业的骨干企业或企业集团,发挥其促进民族手工业发展壮大的带头作用,也有利于加快民族手工业的技术进步。

三、少数民族特色企业层面 1.少数民族特色企业的制度创新

民族特色企业应借助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良好机遇,争取国家更多有利于发展壮大少数民族经济的优惠,同时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特殊优惠照顾,加快发展壮大独具民族特色的相关产业,充分占领民族特需品市场,顺利完成资本原始积累过程,发展壮大企业。扩大行业协会的规模,协会应寻找并发现阻碍产业集群发展的不利因素,及时将这些问题反馈给,为政企、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搭建良好的平台。

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缺少适宜气候,“硬”环境不够理想的状态,应制定优惠,建立任人唯贤、能者多酬的用人机制“软”环境,建立现代人才市场机制,实行公平、开放、透明、竞争和有序的市场体系。企业应建立与社会相适应的现代化教育与培训新,实现多元化、多模式、多渠道办学形式。与社会联合办学,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和条件的优势,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市场中出现的难点,培养更多企业需要的各类人才。

少数民族地区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以多种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对民族企业进行改革。应加速股份制改造,同时应适时推动经济效益好、资产负债状况良好、信誉佳的股份制企业上市。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应争取利用商业银行的优势,通过商业银行丰富的资产重组和融资经验,协助特色产业的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工作的进行。

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优势畜产品生产基地应积极争取列入国家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范围,并创造自己特色的品牌,形成拳头产品,引领更多更好的产品走向国际化道路,争夺更多的市场。

努力提高民贸民品生产企业的素质,重视信用制度的规范性,积极宣传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以优质的营商环境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并增强税务、银行等部门对扶持企业的信心。

民族特色企业应将国家优惠所减免的税收列入企业生产发展资金中,专款专用,增强企业自身发展的能力。同时专管部门应加强对这部分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使国家的优惠能真正起到扶持的作用。 2.少数民族特色企业的技术创新

目前民族地区的特色食品产业企业数日众多,生产规模小的现状,生产工艺水平低,仅能满足当地消费的需要。如果要开发国内、国际市场,无论从生产规模上,还是从生产工艺水平、产品质量,都难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只有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利用优势,将现有生产资源进行高效整合,才能形成产业优势,发挥集群信息优势、集群资源优势、集群市场优势,进而有效的占领国内、国际市场。

少数民族地区丰富资源,特色食品产业要充分的发挥这一资源优势,结合国内外市场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水平、多层次的消费需求、健康安全消费心理,在传统食品品种基础上,开发更多营养、健康、绿色的食品,以多层次的产品组合来满足不同区域市场的需求。

民族特色企业应注重培养出一些精通民族用品技艺又懂本民族文化的艺人,传承该民族传统文化技艺,并打造出新的民族特色饰品,为民族饰品业的发展不断补充新鲜血液。

3.少数民族特色企业的管理创新

少数民族特色企业应参与形式多样的研讨会,交流管理经验,收集信息,还应定期举办培训班,聘请专家学者讲授WTO的规则及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知识,改变经营理念,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加强与国内外企业的交流与联系,做到行业信息共享,企业之间形成长期有效的学习机制,实现技术、工艺上的创新,提升整个民族特色产品的品牌地位,同时也应加强同其他产业间的纵向合作,提高成本优势。

另外,对于企业所需的人才,可通过灵活的治理结构,允许优秀人才持股,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防止优秀人才流失。企业对工人采取共同培训的模式,在相关机构的支持下,建立培训基地,统一编制培训教材,制订合理的工资标准,以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少数民族特色产品的行业中来。

民族特色企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效益、信誉,提高民族品牌意识,根据自身的规模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市场定位和产品定位。规范整个产业内的竞争,避免混乱的价格战,促进少数民族特色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广泛联系各界人士,充分发挥少数民族联系广泛的优势和人文优势,多方吸引资金和技术。

在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中,“龙头”企业起着把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农牧户与国内外大市场衔接起来的桥梁与纽带的作用,因此,只有依托“龙头”企业的带动,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优越性才能发挥出来。

少数民族特色企业应进行市场细分,开发、占有相应的市场,满足国内外消费者的不同层次需求,并产生轰动效应,提高西部少数民族特色产业的知名度,同时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的特色产品,形成自己的垄断市场,不是强调个体的特别之处,而要

注重整体。同时要发挥行业协会在规范行业竞争行为、搞好行业自律中的作用,防止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出现。

民族特色企业应借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发展饰品基地,稳固根基,并借国家优惠及其影响力完成民族饰品由连带(与服装一起)经营到自成经营体系的蜕变,使民族饰品真正成为经营中的主角。应着重开发各民族中最具特色的饰品,以便打造民族精品提升各民族特色饰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增强消费者对该饰品的认知与对少数民族的尊重感。实行全面的人性化售后服务,并分别打造适合女性、男性、老人、儿童的特色市场。同时走国际化经营之路,积极参加民族风情旅游及国外巡展,寻找海外销售市场,争取将民族饰品在的外交活动中,作为礼品赠予外国友人。

民族特色食品的发展与传播,只有与其更多的特色民族文化元素、企业文化元素相结合,才能有效地将产品、产业的扩散与文化的传承合二为一,培育消费者的消费热情与忠诚度,从而快速、稳定地占领市场。少数民族地区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为其特色食品产业提供了十分丰富的资源,特色食品企业要充分的发挥这一资源优势,结合国内外市场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水平、多层次的消费需求、健康安全消费心理,在传统品种基础上,开发多层次的产品组合来满足不同区域市场的需求。 【参考文献】

[1] 薛寒冰.中国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跨越式发展模式研究 [D].民族大学,2010,5.

[2] 田丽敏.全球价值链视角的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产业国际竞争力探讨[J].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7.

[3] 于俊秋.论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创新发展的宏观环境营造 [J].商业时代,2009,27. [4] 明庆忠,熊剑峰.土著知识旅游及其生态化发展研究 [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1.

[5] 重庆市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通知,渝府发[2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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