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报告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一、 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09年4月8日在深圳市福华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4楼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报告》、《关于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08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履职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推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监
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审议监事服务(标准)合同的议案》及《公司200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2009年4月23日至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09年第
一季度报告(草稿)的议案》。
2009年5月7日至5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推荐彭志坚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09年6月1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上丰路1288号中国平安后援管理中心2号楼7楼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顾立基先生出任第六届监事会的议案》。
2009年8月14日在深圳市福华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4楼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09年中期报告草稿的议案》、《关于修改监事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09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09年度第三季度季报(草稿)的议案》。
在2009年,因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公司于2009年3月18日召开了员工代表大会,选举任汇川先生、丁新民先生和王文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09年6月3日召开了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顾立基先生、孙福信先生、彭志坚先生为公司外部监事,宋志江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上述七名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监事会各位成员出席监事会的情况具体如下: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监事类别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出席率
外部监事 顾立基() 肖少联(已退任) 董立坤(已退任) 孙福信 彭志坚
3/3 3/3 3/3 6/6 3/3
100% 100% 100% 100% 100%
股东代表监事
车峰(已退任) 林立(已退任) 段伟红(已退任) 宋志江
3/3 3/3 3/3 3/3
100% 100% 100% 100%
职工代表监事
胡杰(已退任) 都江源(已退任) 任汇川(已退任)** 王文君 丁新民 孙建平**
3/3 3/3 3/3 6/6 3/3 0/0
100% 100% 100% 100% 100%
–
1
*
2009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其中监事肖少联、董立坤、林立、车峰、段伟红、胡杰及都江源因于2009年6月退任,故只出席三次监事会会议;监事顾立基、彭志坚、宋志江、任汇川及丁新民因于2009年6月上任,故亦只出席三次监事会会议。
监事任汇川先生由于工作需要于2010年3月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本公司于2010年3月19日召开了员工代表大会选举孙建平先生接替任汇川先生出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
2009年10月,监事会部分成员对公司贵州和四川产险、寿险和养老险分公司及成都后援中心等机构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并结合广大基层员工的意见形成了考察报告报公司管理层,管理层对有关问题高度重视并逐一落实,形成了书面反馈报告报全体董事、监事。本报告期内,部分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2009年2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1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和董事会的6次现场会议。
二、 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 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经营业绩客观真实;内控管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有了较大的发展和提高,内控制度完整、合理、有效;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合法,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业务经营及管理过程中谨慎、认真、勤勉,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行为。
(二)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国内和审计准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
2007年2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净额达人民币382.22亿元,已全部用于充实本公司资本金。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项目和用途均与招股说明书中所承诺的一致。公司严格根据募股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运用募股资金。
(四)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本公司2009年6月1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及《关于协议受让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入股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亦于2009年12月21日至24日期间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份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NEWBRIDGE ASIA AIV III, L.P.签署《股份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前述决定对股东而言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五)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 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七)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监事会在新的一年中,将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一如既往地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维护和保障本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