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城市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1、职工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根据住院费用的高低划分,一千三百元至三万元之间,报销比例为85%;
2、三万元至四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0%,四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5%,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
3、居民医保由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组成,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6000以上报销比例为80%。
县二级医院起付线为四百元,市二级医院起付线为六百元,县三级医院线起付线为六百元。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