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村卫生室、村中心门诊报销比例为百分之六十,每次就诊限额为十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报销五十元;乡镇卫生院治疗报销百分之四十,检查手术费报销五十元,处方药报销一百元;二级医院报销检查费、手术费五十元,处方药费二百元。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二十。检查及手术费每次以五十元为限,处方药以二百元为限。根据《医疗保险条例全文》第三十一条: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提高个人支付比例的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诊疗项目和乙类药品,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发改、财政、卫生、药品监督等部门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情况、参保人的承受能力确定个人自付的具体比例。
法律依据:《医疗保险条例全文》
第三十一条: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提高个人支付比例的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诊疗项目和乙类药品,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发改、财政、卫生、药品监督等部门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情况、参保人的承受能力确定个人自付的具体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