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单位没有税号不能开票的。
开票相关规定: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2、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
5.开具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和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领购簿和;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因此单位没有税号不能开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七条 专用由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
第 印制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的需要;
(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的企业,并发给准印证。
第九条 印制应当使用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防伪专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