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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定的行为及其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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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及法律责任。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受行政处罚,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将受到行政纪律追究,构成犯罪的将受到刑事追究。行政处罚根据不同情况有相应规定,包括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罚款额度为非法所得的5%至20%不等。

法律分析

一、违反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表现形式

违法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是指未经批准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违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是不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未达到一定的投资开发程度等条件,违法转让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违法转让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主要是非因破产、兼并的原因转让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用于非农业建设的。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违法转让土地,主要是指除上述三种类型之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违法转让土地。

二、违反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责任

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将被追究行政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对不同类型的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对违法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对违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规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以上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5%以上20%以下。

结语

违反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措施。对于以划拨方式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罚款;对于以出让方式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罚款。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罚款额可为非法所得的5%以上20%以下。国家工作人员还将承担行政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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