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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为他人办理个人对个人的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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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个人对个人做他项权证,需提供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抵押担保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费用为登记费和工本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应了解并准备相关资料,以维护合法权益,防范不法分子。

法律分析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所谓他项权证。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须提供以下要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

4、抵押担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关于“个人对个人做他项权证如何办理”的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二、办事须知

以独用宗地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须提供以下要件:1、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4、抵押担保的主合同;5、抵押合同。

三、办事时限

自受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2、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通过以上介绍,个人对个人做他项权证的办理应该会简单不少,个人在需要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当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并及时准备好相关资料,做到准确无误,以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给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的机会。

结语

个人对个人做他项权证的办理相对来说是比较简单的。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个人应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并准备好相关资料,以确保准确无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的规定,个人需提供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抵押担保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等要件。受理申请后,审核工作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费标准根据房屋类型和抵押金额而定。个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五章公证效力第三十法律、行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公证程序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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