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符合离婚条件可起诉离婚。条件包括:双方持结婚证、只有婚姻关系一方可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方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女方在特定情况下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认为必要时,男方可提出离婚请求。
法律分析
残疾人只要符合起诉离婚的条件就可以起诉离婚,具体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方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离婚诉讼。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拓展延伸
残障人士的婚姻自主权与法律保障
残障人士的婚姻自主权与法律保障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的婚姻权利,而残障人士也不例外。然而,由于残障人士在身体或精神上存在一定的困难,他们可能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障碍。
然而,法律应该保障残障人士的婚姻自主权。这意味着他们有权自主选择是否离婚,并且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婚姻问题。法律应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护措施,确保残障人士在离婚诉讼中能够平等地行使他们的权利。
同时,法律也应该考虑到残障人士特殊的需求和情况,为他们提供适当的支持和协助。这可能包括提供专门的法律援助服务、调解机构或专业辅导等。此外,法律还应该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或剥夺残障人士婚姻自主权的行为。
总之,残障人士的婚姻自主权是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权利之一。法律应该保障和促进这一权利的实现,为残障人士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和支持,确保他们能够在婚姻诉讼中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
结语
残障人士的婚姻自主权是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权利之一。法律应该保障和促进这一权利的实现,为残障人士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和支持,确保他们能够在婚姻诉讼中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