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捱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治安处罚寻衅滋事罚款标准

治安处罚寻衅滋事罚款标准

来源:保捱科技网

寻衅滋事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但情节尚不严重,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行为人故意蔑视社会道德、国家法纪、惹是生非、挑起事端、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主观上出于故意,寻求精神刺激,发泄对社会、道德、法纪的不满和抗拒情绪,向社会公众“挑战”;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往往同时对公私财物和人身权利造成侵害,但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一、治安寻衅滋事可以调解

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血半滋事的;

(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五)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治安寻衅滋事处罚能否调节还要看事件的严重程度

二、寻衅滋事的刑法和治安处罚的区别

(一)定义上的区别

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已经构成犯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没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就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行政处罚了,只是违法行为。

(二)性质上的区别

寻衅滋事罪是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坐牢)。

治安案件最多就是拘留15天以内和罚款。

(三)具体表现上的区别

寻衅滋事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如果情节没有达到“恶劣”或者“严重”的程度,不构成犯罪。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