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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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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期限

1、签定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没有有效期。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主要有以下七种: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6、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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