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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房产保全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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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产保全需要多久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产保全标准如下:

(1)产保全需要在五日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需要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2)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将解除财产保全。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人民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三、房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

房产保全需要条件如下: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出申请,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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