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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上班路上车祸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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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上班路上车祸赔偿判定:

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既然是工伤,交通事故受害人当然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2、上下班途中发生清远违章交通事故的,也是一个交通事故。对于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直接按照交通法规向交通事故的肇事方要求赔偿。

所以,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公司需有的责任有:

在上班路上发生了车祸,公司是没有责任的,但是如认定为工伤,则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要正常发放。其他如医疗费等补偿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公司全部承担。

综上所述,公司员工在上班路上出事故被车撞了,属于工伤事故,公司应当承担工伤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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