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校生属于学生身份,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就业,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因为实习生并非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实习阶段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关系才可以办理社保。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件》 规定学生不在征缴范围,因此不能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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