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父母提出离婚孩子不同意的,不一定会判离。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也无法挽回夫妻的婚姻关系。所以只要不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或是夫妻双方能够在庭前调解时依法和好的,那么就不会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判离与否跟孩子不同意夫妻离婚没有直接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