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捱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有何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有何责任?

来源:保捱科技网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有以下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全体发起人对公司设立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全体发起人负返还已缴纳的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一、什么是发起人的法律责任

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责任是:

1、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全体发起人承担返还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其他责任。

二、个股东在什么情况下要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定情形有: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5、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6、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7、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8、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9、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对所投资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设立失败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设立失败的后果是:

1、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以及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具有法人人格,不得从事相关行业;

3、公司设立失败的其他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