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包括: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近期彩照2张。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丧偶者需提供死亡证明或丧偶证。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法律分析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拓展延伸
获得离婚证明的程序和要求
获得离婚证明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满足特定的要求。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的文件,如结婚证、离婚判决书等。然后,前往当地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文件的复印件和原件。接下来,缴纳相关的费用,并等待办理的时间。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面谈或提供其他补充材料。一旦审批通过,您将获得离婚证明。请注意,不同地区的程序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事先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结语
办理离婚证明需要准备多项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照片等。离婚者还需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丧偶者需提供死亡证明或丧偶证。如需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程序和要求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民政局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完成以上步骤后,您将获得合法的离婚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