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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签合同选择不交社保,保留毕业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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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不交社保的还算应届毕业生,只要当事人档案没发生变更,因为有了社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当事人的档案会发生变更。而应届生是指刚刚毕业或毕业两年内未参加工作的且档案仍留在原学校或者是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又或者是人才市场的。

一、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1、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2、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3、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

二、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

三、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

四、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你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

单位没签订合同,没缴纳社会保险,离职可以获得补偿:没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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