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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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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一.民事诉讼法举证原则:

1、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

3、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4、过错原则。

5、公平原则。

二.民事诉讼审判程序:

1、原告起诉;

2、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8、判决宣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申延长期限,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根据不同情形可以怀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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