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银行是归银监会以及各地的银监局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性银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在金融机构等企业中兼任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五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