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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应该向谁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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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交一审,向受理提起管辖权异议,如对决定不服,可向上级上诉。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后10日内提出上诉,当事人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原告可否对管辖权异议提出异议

原告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的主体范围,不仅包括被告,还应当包括原告、第三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正式管辖权异议条件

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人民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没有受理的案件或者已经进入实体审理的,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2、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提出,对于第二审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因原告在起诉时总是向自己认为有管辖权的提起,因此在受理案件后再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很少。

如何提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依法提出该人民对本案无管辖权的主张。通常情况下,被告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应诉时应考虑管辖权异议问题。提起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通常情况是被告提出异议,因为起诉是由原告提起的,表明原告已经对管辖人民作了选择。被告应诉,作为当事人的另一方, 有权对管辖提出自己的意见。(2)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是在人民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案件尚未受理,即无异议问题,已经进入实体审理,即被告已经应诉,受诉人民有管辖权。 因此,对管辖权的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3) 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人民提出,对于第二审 人民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4) 管辖权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怎么判定,可以提管辖权异议的主体

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管辖是原告自己选择的,应当推定其认可受诉的管辖权,否则,其不应向该起诉,即使其后来发现受诉无管辖权,也可以通过撤诉的方式来否定的管辖权,因此,原告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一百二十五条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

管辖权异议能否上诉?

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上诉。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孙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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