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与享受低保无关,必须缴纳强制性费用。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计算包括各种收入来源,如农副业、劳务收入、集体经济收入等。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包括购房困难、不耕种承包地、吸毒、高消费、虚假骗取等。城市居民低收入也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由财政预算提供。
法律分析
只要受聘于单位不是能交不能交的问题,而是必须缴纳这是强制性的,与你的享受低保没有关系。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列入财政预算。
结语
缴纳强制性费用与享受低保无关,只要受聘单位要求必须缴纳,与低保无关。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核算,包括各项收入来源。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情况包括购房困难、不耕种田地、吸毒、高消费娱乐、拥有高档消费品、生活水平高于最低保障标准、骗取低保等。对于低于最低保障标准的非农户口城市居民,应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资金由地方财政预算提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时,应当遵循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防止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备案的具体办法,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款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