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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同居构成事实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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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要求离婚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构成同居关系的双方要求离婚的:

(一)先去补办结婚登记,结婚的效力一般追溯到两人同居生活时。

(二)双方不同意补办结婚登记的,直接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一、没结婚证有孩子怎么离婚?

没结婚证有孩子不需要结婚。男女双方并没有缔结婚姻关系,不需要办理离婚,一般是按照非法同居关系处理。双方有财产或孩子方面的争议,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就财产和孩子抚养权问题向起诉。《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二、事实婚姻离婚怎么办理

事实婚姻的办理为,当事人需要到婚姻登记处补办婚姻登记,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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