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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分割是怎么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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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起诉,判决后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一)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依据判决书,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1998)2.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二)如果是登记离婚由于离婚协议书不是强制执行的对象,所以需要先起诉请求对协议书进行确认。只有确认了协议的效力,才能申请强制执行。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1998)2.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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