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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商标侵权,要求赔偿,民事案件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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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被起诉的后果具体如下:被起诉的人(即被告)要进行答辩、依法参与开庭审理,并需执行判决中规定的义务。如果被认定为侵权的,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商标民事侵权怎么赔偿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问:商标侵权行为怎么处理?答:对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如下处理措施:(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5)如果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利行为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商品;(6)根据情节处以侵权所获利润的罚款。

商标侵权被起诉怎么处理

商标侵权被起诉至,会根据双方意愿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开庭审理并进行判决。审理侵害商标专用权案件,通常会审查案由、管辖权、主体适格、原告权利基础及范围、被诉行为抗辩事由和被告责任等内容。例如管辖权,指的是商标专用权人提起诉讼的是否属于被告所在地、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地。主体适格指的是原告是否拥有商标专用权,或经商标专用权的独占许可等。原告权利基础指的是商标在起诉时是否仍然有效。被诉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指被诉侵权人是否具有商标合理使用抗辩、在先使用权抗辩、商标权用尽抗辩和非商业性使用抗辩等抗辩事由。被诉侵权人确属侵权的情况下,根据被诉侵权行为的情节严重、主观恶意等,确定被诉侵权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个体户被起诉商标侵权怎么处理

个体户被起诉商标侵权的若是有侵权行为的,则应当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是不存在侵权行为并且影响到当事利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提起确认不侵害商标权诉讼。

商标侵权被起诉赔偿怎么判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人民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被起诉商标侵权怎么办

作为商标权人,申请商标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不受到不法侵害,我国商标法规定了以下7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行为;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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