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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债务人的财产可以追究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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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不能扣留欠钱不还的债务人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是人民,债权人不能自行采取上述措施,债权人需要向起诉,并在获得胜诉判决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而不能擅自扣留债务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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