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病,女方不能仅因此离婚。根据我国婚姻自由原则,女方可以提出离婚,但人民只会准许离婚若夫妻感情确实已破裂。仅因男方疾病而抛弃则不被接受。
法律分析
男方有病,女方可以离婚。因为目前我国提倡婚姻自由,男方患有疾病的,那么女方可以提出离婚。但是人民不一定会判决离婚。人民准许夫妻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但是如果女方只是因为身患疾病就因此抛弃男方,那么人民是不会准许其离婚的。
拓展延伸
男方患病,女方能否主张婚姻无效?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况包括双方存在近亲关系、其中一方已有配偶、双方有重大疾病等。在男方患病的情况下,女方可以主张婚姻无效的可能性较低。一般来说,婚姻无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如疾病必须是重大的、无法治愈的,并且对婚姻关系产生实质性影响。如果男方的疾病不符合这些条件,女方无法主张婚姻无效。然而,女方仍然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如离婚,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申请,并经过审理。因此,女方在男方患病的情况下,主张婚姻无效的成功可能性较低,但仍有其他法律途径可以解决婚姻问题。
结语
男方患病并不一定能导致婚姻无效,女方主张婚姻无效的成功可能性较低。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无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如果男方的疾病不符合这些条件,女方无法主张婚姻无效。然而,女方仍可通过其他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如离婚,需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申请,并经过审理。因此,在男方患病的情况下,解决婚姻问题仍有其他法律途径可供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