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注册公司的具体流程如下:
1、当事人依法前往有关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提交规定的资料;
4、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刻制印章,开立账户,办理税务登记。
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规或者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