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高考结束,有的人因多种原因没有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绩,与自己理想的大学失之交臂,面对这种情况,大多数学生会选择复读,而今年,全国复读人数再创新高,面对这种情况,教育部部分地方分部出台新,禁止公立高中招收高考复读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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