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
1、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
2、在管辖类型上,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
3、在表现形式上,协议管辖为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在案件类型上,协议管辖扩大至“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性权益纠纷”案件。
一、房屋确权后房子是否需要专属管辖权
房屋确权案是专属管辖,因为该案属于不动产纠纷。我国法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管辖,其他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
二、买卖合同的管辖地怎么选择
1、协议管辖的范围只能是因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
协议选择管辖的只能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协议管辖,不能对二审和再审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不能把规定应由基层作为第一审的案件,约定选择中给,同时,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也不能由当事人约定选择其它管辖。
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
书面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管辖。
3、因产品质量不合格
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都有管辖权。
三、运输合同纠纷管辖规定在哪里
首先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约定管辖的协议,如果有的话,则协议约定的有管辖权;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法定管辖来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肯定有管辖权。如果合同已经履行的,则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如果合同未履行,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合同任何一方住所地的,此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否则合同履行地无管辖权。
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非涉外诉讼中的协议管辖只适用合同纠纷的第一审案件;协议管辖是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协议管辖当事人可选择的有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的;当事人须在协议中对管辖作出明确的约定,不明确则管辖无法依协议而确定;当事人选择时,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