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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能不能转为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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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不会转刑事案件,刑事与民事不属于同一个概念。若经济纠纷导致有涉嫌犯罪,就需要将经济纠纷转为刑事案件进行审理。而经济纠纷就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是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的,为了方便审理和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对受理案件来进行分类。

一、经济纠纷案件处理方式有两种:

1、仲裁,双方当事人自愿进行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2、诉讼,通过打官司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二、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综上所述,经济纠纷不会转刑事案件,刑事与民事不属于同一个概念。若经济纠纷导致有涉嫌犯罪,就需要将经济纠纷转为刑事案件进行审理。而经济纠纷就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是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的,为了方便审理和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对受理案件来进行分类。

一、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发现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实涉嫌刑事犯罪

1、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但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

2、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3、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不构成民事责任承担的,例如发现案外人涉嫌盗用、私刻单位公章从事诈骗的行为,作为民事被告的单位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即合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应全案移送。

全案移送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应采用以下移送方式处理:

1)人民认为案件有犯罪嫌疑但不属于民事纠纷的,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机关或检察机关。

2)在审理过程中,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并说明理由附有关材料函告,经审查认为确有犯罪嫌疑的,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应当将案件移送机关或检察机关,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退还案件受理费。

对已全案移送机关或检察机关的案件,在上述机关侦查期间,当事人又以相同事由向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严禁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的规定,各地机关承办经济犯罪案件,必须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要正确区分诈骗、投机倒把,走私等经济犯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准确定性。凡属债务、合同等经济纠纷,机关绝对不得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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