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房屋买卖纠纷只能由房屋所在地管辖。只有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范畴,即只能由房屋所在地人民管辖。其他类型的房屋买卖纠纷,应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当然合同双方也可以在订立合同时协商确定管辖。
房屋买卖纠纷的管辖地怎么确定
房屋买卖纠纷管辖地的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商品房买卖合同管辖由哪个管辖
很多人的概念中,只要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就应该适用专属管辖,到不动产所在地起诉。事实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范围。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也就是说,如果案由是解除合同,退房款,追讨赔偿,还是应该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
如何确定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
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管辖。
房屋买卖纠纷怎么举证
1、提供房屋出卖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
2、出卖共有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的书面证据。出卖、出租房应提供房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据。
3、提供买卖双方订立的买卖房屋合同书。
4、当事人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委托他人进行诉讼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5、如已交款或鉴定的,应提出交款的书面证明。
6、其它应提交的证据。
房屋确权案是否是专属管辖,房屋租赁是否专属管辖
房屋确权案件是专属管辖,因为这是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管辖,其他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