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申请流程,个体户申请开流程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条件有两个:
1、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现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工业企业年应征销售额要在50万元以下,商业企业在8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企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要在500万元以下。只有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经营者才可向税务局申请代开。
2、达到起征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对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业户及其他个人,税务机关不得为其代开专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号)及《营业税改试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按期纳税的,月应税销售额应达到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应达到300-500元(含本数)。综上,个体工商户要向税局申请代开的,除了要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销售额还需达到的起征点。
【法律依据】
《专用使用规定》第四条,专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联、抵扣联和记账联。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第一次申请流程
需要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申请增加份数流程
需要到国税局购票窗口办理,带税务登记证副本、领购薄、公章,然后填表格申请,税管员签字后会在税务局的内网中增加单位的购票份数。 专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实行专用是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专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的作用。
开流程详细
开的流程如下:
1、打开开票软件输入用户名、密码进入到开票软件当中,点管理,进入到发管理界面点击填开选择一下要填开的种类(专用或是普通)
2、进入开界面后先填写上面的名称(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企业税号)此两项为必填项。接下来选择货物和应税劳物名称,当鼠标放在这一栏的时候就会出现一个小放格点选择你卖出的货物,或付出的劳物名称,填好数量,单价,金额自动出来。
3、最后打印。
报销流程
一般的报销流程:1、经办人整理并粘贴需要报销的单据,一般包括企业内部格式的报销明细表(包括报销人、报销项目、报销金额、所属部门等)、单据汇总表(一般需要将单据和黏贴在固定大小的空白纸张上)以及企业规定的其他表格,经办人需要在报销明细单上进行签字确认;2、相关负责人依据经办人提交的单据进行审核(一般审核报销的项目是否真实、金额是否超过预算等),审核通过后签字确认,按照公司内部规定,一般小金额的报销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直接移交财务部,大额报销则需要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才可移交财务部;3、财务部门人员进行审核确认移交过来的的相关单据(一般审核相关的单据和与报销金额是否相符、业务内容是否正确等),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移交财务总监进行复核;4、财务总监负责复核财务人员移交的相关票据,审核无误确认后,签字确认,移交出纳;5、出纳接到总监移交的票据,进行相应的确认以及付款,付款后签字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该内容由 竺雷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