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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继承过户去哪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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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或镇的国土所。在我国法规中,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或者抵押。但是对宅基地附着物(农村房屋)却可以买卖,只是没有房产证,只有按民间交易的形式(合约)进行买卖,并且局限于本村村民之间。基于这一点,农村房屋过户的条件就是在买卖双方达成同意后,只能在同集体经济组织内过户。

一、农村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是:

1、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过户登记;

2、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依法注册登记,发给房产证。

二、村房子过户流程

当购买的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后,就需要向国土部门提出过户申请了。基本过户流程如下:

1、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

4、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

5、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

6、发证。

综上所述,农村房屋继承过户去乡或镇的国土所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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