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捱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举办医疗机构的条件包括哪些

举办医疗机构的条件包括哪些

来源:保捱科技网

法律分析: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承担民事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