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家元首机关;,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军事委员会是国家最高军事机关,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是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九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