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为加强学生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考勤(20分)
学生上课(含自习)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请病假1节扣0.2分,事假1节扣0.5分;无故不上操、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旷课一节(含自习)每次扣3分。
二、遵纪守法(30分)
1、没按时按量完成劳动或值日等专项任务者每次扣1分;参加集会不遵守会场纪律、说话、乱扔废物者每次扣1分。
2、考试迟到或提前交卷者每次扣1分;考试违纪者(抄袭、传纸条、手机作弊)每次扣5分。
3、课余时间在教楼上疯打、聚众哄闹、追逐、玩耍器物、趴靠栏杆者每次扣1分。
4、不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顶撞老师者,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5、进营业性电子游戏厅、网吧、台球室等,每次扣5分。
6、不按时就寝、向走廊上倒水、熄灯后说话、看小说、玩手机者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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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参加打架者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8、午休时间外出或闲聊影响他人休息者每次扣1分。
9、吸烟、喝酒、谈恋爱、参与者视情节每次扣1-5分。
10、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除照价赔偿外每次扣5分。
11、修长发,穿拖鞋、衣衫不整、袒胸露臂,在校园勾肩搭背等不文明行为,每人次视情节扣3-5分。
三、学习态度(20分)
1、上课(含自习)说话、打瞌睡、看其他书籍、听音乐、玩手机等每次扣1分。
2、不按时交作业、课堂笔记或没完成背诵、默写等学习任务者每次扣1分。抄袭作业者每次扣3分。
3、无故不参加单元测试、月考或统者者每次扣5分。
四、学习成绩(20分)
1、期末考试中总分位于班级前20名者,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9.5分,第三名加9分……第20名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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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末统考总分在班内每进步一个名次加0.5分,每退步一个名次扣0.5分。
3、期末统考单科成绩在班内第一、二、三名者分别加3、2、1分。
五、奖励
1、在单科或综合竞赛中,获校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3、2、1分,获县级以上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6、4、2分。
2、在校级运动会或其它竞赛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2、1分;在校级以上竞赛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5、3、1分。
3、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者每次奖1-5分。
六、说明
1、考核等次
①总得分在90分以上者考核等次为优秀;
②总得分在80-分者考核等次为良好;
③总得分在60-79分者考核等次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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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总分在59分以下者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2、考核责任人:本办法具体实施由班主任负责,未尽事宜,可比照以上所列事项奖分或扣分。班主任要加强日常管理,对学生的奖惩作好记录,每周向学生通报一次考评结果,期末汇总,并将结果上报年级组存档。这项工作的落实程度作为评选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据。
3、考核结果的使用:
①考核结果计入学生高中阶段成长档案,作为高考录取重要依据。
②对一学期考核不合格者黄牌警告;对两学期考核不合格者,劝其退学,不颁发毕业证书。
________县中等职业学校
________县第三高级中学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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