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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焦油安全技术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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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焦油安全技术说明书(总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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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产品名称:煤焦油 按照 GB/T 183、GB/T 17519 编制 修订日期:2018年 4 月 15日 SDS 编号:MJH-03 最初编制日期:2018年 4 月 版本:

第 1 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 煤焦油

化学品英文名:coal tar oil

产品推荐及用途:可分馏出各种芳香烃、烷烃、酚类等,也可制取油毡、燃料和炭黑。

第 2 部分 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

黑色液体,易燃,作用于皮肤,引起皮炎、痤疮、毛囊炎、光毒性皮炎、中毒性黑皮病、疣赘及癌肿。可引起鼻中隔损伤。 GHS 危险性类别:

致癌性 类别 1A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2 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2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

危险性说明:可致癌,对水生生物有毒并且有长期持续影响。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在得到专门指导后操作。在未了解所有安全措施之前,且勿操作。 ——远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 ——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戴呼吸防护器具。 ——作业场所不得进食、饮水、吸烟。

——操作后彻底清洗身体接触部位。污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所。 ——应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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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响应: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

安静。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 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如呼吸困难,给输

氧。

——食 入:误服者即用手指伸入促使呕吐,然后充分漱口,就医。 ——收集泄漏物。

——发生火灾时,使用水、干粉、泡沫或砂土灭火。 安全储存:

——在阴凉、通风良好处储存。 废弃处置:

——本品或其容器采用焚烧法处置。

物理和化学危险:易燃,遇明火、高热可能引起燃烧爆炸。 健康危害:

作用于皮肤,引起皮炎、痤疮、毛囊炎、光毒性皮炎、中毒性黑皮病、疣赘及癌肿。可引起鼻中隔损伤。吸入热的煤焦油蒸气时会引起中毒;经常接触会引起皮炎。 环境危害: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第 3 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 混合物√ 化学品名称:煤焦油

组分 浓度或浓度范围 CAS No. 萘 8%-12% 91-20-3 苯及苯族烃 16% 烷烃 50%

第 4 部分 急救措施

急 救: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静。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 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食 入:误服者即用手指伸入促使呕吐,然后充分漱口,就医。

第 5 部分 消防措施

灭火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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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雾、干粉、泡沫或砂土灭火。

避免使用直流水灭火,直流水可能导致可燃性液体的飞溅,使火势扩散。 特别危险性: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消防人员须佩戴携气式呼吸器,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发出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隔离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收容和处理消防水,防止污染环境。

第 6 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火防毒服,戴橡胶耐油手套。 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 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消除所有点火源。

根据液体流动和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 全区。

环境保护措施: 收容泄漏物,避免污染环境。防止泄漏物进入下水道、地表水和地下水。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小量泄漏:尽可能将泄漏液体收集在可密闭的容器中。用沙土、活性炭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并转移至安全场所。禁止冲入下水道。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封闭排水管道。用泡沫覆盖,抑制蒸发。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 7 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操作处置应在具备局部通风或全面通风换气设施的场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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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眼和皮肤的接触,避免吸入蒸气。个体防护措施参见第 8 部分。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避免与氧化剂等禁配物接触(禁配物参见第 10 部分)。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使用后洗手,禁止在工作场所进饮食。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库温不宜超过 37℃。

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禁配物参见第 10 部分)。 保持容器密封。 远离火种、热源。 库房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设备和工具。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 8 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无资料 生物限值:无资料 监测方法: 无资料 工程控制:

本品属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与其他作业场所分开。 密闭操作,防止泄漏。

加强通风,保持空气中的浓度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泻险区。 设置通讯报警系统。 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个体防护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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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携气式呼吸器。

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皮肤和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前避免饮用酒精性饮料。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第 9 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褐色或黑色粘稠液体或半固体。有特殊刺激性臭味。 熔点(℃): 无资料 相对密度(水=1):

沸点(℃):无资料 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汽压(kPa):无资料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无资料

闪点(℃): 65-100 爆炸上限[%(V/V)]: 无资料 引燃温度(℃):无资料 爆炸下限[%(V/V)]: 无资料 最小点火能(mJ):无资料 最大爆炸压力(MPa):无资料 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苯、乙醇、乙醚、氯仿、丙酮等多数有机溶剂。

第 10 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在正常环境温度下储存和使用,本品稳定。 危险反应:遇明火或高温发生爆炸。 避免接触的条件:明火、高热。

禁配物:应与双氧水、、氧化剂分开。 危险的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 11 部分 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LD50 430mg/kg(小鼠静脉),700 mg/kg(小鼠经口)

皮肤刺激或腐蚀:经常接触煤焦油,并受到太阳光线或其它强光线照射时,在面部及前膊部会引起红肿,终致脱皮,但改在暗处作业时,刺激即消失,并能完成治愈。 眼睛刺激或腐蚀:无资料 呼吸或皮肤过敏: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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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细胞突变性:无资料

致癌性:国际癌症研究中心(1ARC)已确认为致癌物。 生殖毒性: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一次接触: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反复接触:无资料 吸入危害:无资料

第 12 部分 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无资料 持久性和降解性: 无资料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无资料 迁移性: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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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化学品:

尽可能回收利用。如果不能回收利用,采用焚烧方法进行处置。 不得采用排放到下水道的方式废弃处置本品。 污染包装物:

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废弃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处置人员的安全防范措施参见第 8 部分。

第 14 部分 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 号):1136 联合国运输名称:焦油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致癌性 类别 1A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长期慢性,类别2; 包装类别:Ⅲ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腐蚀性物品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薄钢板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花格箱。 海洋污染物(是/否):是 运输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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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企业自备钢制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

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

使用槽(罐)车运输时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夏季最好早晚运输。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 15 部分 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该化学品的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列入。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苯中毒、苯所致白血病。 职业病目录:苯中毒,苯所致白血病。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GB 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类别:易燃液体,临界量(t):5000; 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附件: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列入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高毒物品目录:列入。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列入。

第 16 部分 其他信息

最新修订版本日期: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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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说明:本SDS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用和项目顺序》(GB/T183-2008)标准编制;由于目前国家尚未颁布化学品GHS分类目录,本SDS中化学品的GHS分类是企业根据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说明规范系列标准(GB 20576-2006~GB20602-2006)自行进行的分类,待国家化学品GHS分类目录颁布后再进行相应调整

编写和修订信息:

与第一版相比,本修订版 SDS 对下述部分的内容进行了修订: 第 2 部分——危险性概述,增加了 GHS 危险性分类和标签要素。 第 9 部分——理化特性,增加了黏度数据。 第 11 部分——毒理学信息。 第 12 部分——生态学信息。

参考文献: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第二版)。化学工业出版社(2008年)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83-2008)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2月1日发布施行) 周国泰,化学危险品安全生产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

王自齐,有毒化学品卫生与安全实用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1993年8月。

缩略语和首字母缩写:

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 8h 工作日、40h 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指在遵守 PC-TWA 前提下允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IARC: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ACGIH: 美国工业卫生学家会议(American Conference of Governmental Industrial Hygieni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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