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1、门诊收费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会计专业知识,遵守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办理挂号、收费手续。
2、收费员必须按时上班,做好收费准备工作。收费时应根据医师开出的各项检查单、治疗单的收费项目准确无误的输人电脑程序。收费时做到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并负责零钞的调换工作,绝不能推诱患者。
3、收费员每天工作结束时,必须打印出当天的日报表,款项当日上缴银行,绝不能擅自截留、挪用。
4、收款后,因各种原因发生退款,必须由医技科室或药房负责人在收款收据背面说明情况并签字,由收费室负责人审核后,方能办理退款手续。
5、必须建立收款收据的领用、审核、核销制度,收据必须有专人保管、领用收据,领用人必须签字,核销收据时,必须经审核人签字。收据作废时,必须三联齐全。
6、必须按会计制度的要求妥善保管门诊收款收据存根联,不得丢失和随意销毁。
7、必须加强财务重地的安全保卫工作,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人内。
8、收费时必须认真辩别钞票的真伪,出现错收、漏收,由收费当事人负责。
9、本制度自2021年xx月xx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