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廉政及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避免发生,降低工程施工风险,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1、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施工以及竣工结算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项目部任何成员赠送物品、金钱、有价证券或宴请。不论该行为是否为了增加乙方利益,一经发现乙方有上述情况之一者,乙方郑重承诺自动放弃未结算工程款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施工以及竣工结算期间,乙方不得向他人谈论甲方公司及项目部任何成员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个人的工作履历;2)完成的业绩;3)家庭情况及通讯住址等个人隐私;4)公司财务状况;5)公司设备材料商的情况;6)甲方新的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案;7)甲方经营动态等。一经发现乙方有上述情况之一者,乙方郑重承诺自动放弃未结算工程款项。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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