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劳社职培【20__】1号文件精神,由南京市XX(原南京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实施的“对南京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青年试行就业见习计划”(以下简称见习计划)现已开展,此举是为了增强南京籍未就业青年的岗位操作能力,增加实际操作经验,提升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
一、见习计划内容由委托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寻找本市的重点发展行业(如电子、石化、汽车、钢铁、电力、IT等行业),提供若干见习岗位,单位安排符合条件的南京籍未就业青年参加见习实训,见习周期一般为三个月,见习期内表现优秀者,还有机会成为见习单位的正式职工。二、见习计划意义这次见习计划完全是由财政扶持。为了减轻用人单位的压力,并给未就业青年提供见习计划机会,将在见习期内对见习单位和见习者个人提供一定的补贴。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既增加了劳动力,又不需要付出成本得到试用新人的机会(补贴标准暂定为每人120元3个月,用于见习单位实施带教计划);对见习者个人来说,既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岗位培训(补贴标准暂定为每人684元3个月),还有机会直接就业。这是一件双方受益的好事,值得在社会上推广。往应届生需持有就业证。单位正常录用人员中有符合条件者(试用期阶段)亦可参加。三、见习计划操作主体公司作为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下属企业,受南京市人社局委托,与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合推广此次见习培训计划,并已积累了成功经验,为见习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服务,得到社会和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是实施见习培训计划的重要主体。四、见习单位参与条件参与就业见习培训的用人单位,应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企业创立3年以上,企业有劳动保障号,参保人数30人以上。五、见习个人参与条件见习计划对象是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持有《就业登记证》的未就业青年。六、见习培训流程有意向参加见习计划的单位,可与公司联系,我们的顾问会向您详细介绍见习培训计划。如单位确定参与,需填写《见习单位申报表》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公司审核无误后可正式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