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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2010年)

来源:保捱科技网


亭政办[2010] 号

关于认真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 切实加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镇,各事处,亭湖新区、盐城环保产业园、新洋经济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入冬以来,一些地方连续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影响。11月5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商业大厦发生火灾,19人死亡,24人受伤。11月13日,北京市清华大学内清华学堂修缮工地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8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胶州路728号一幢28层的高层公寓发生火灾,造成58人死亡,70人受伤。省、市、区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有关方面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针对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为切实加强今冬明

春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总体稳定,现就做好当前冬季防火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落实冬季防火工作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的领导下,全区深入开展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世博安博、“四个能力”建设、建筑消防设施、商场市场等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了全区火灾形势的总体平稳。当前,社会火灾防控形势仍较严峻,致灾因素不能确定,各地、各部门绝不能掉以轻心、盲目乐观,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清醒判断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目前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加之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人流、物流集中,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大力消除火灾隐患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当前消防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备

设施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安监、建设、文化、教育、工商、旅游等部门,要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督促单位、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安监等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各镇、街道、经济区要加强企业、村民的防火工作检查,特别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农村住宅擅自改成小作坊、仓库或厂房之类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要对建筑工地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施工现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尤其是要加强对外墙保温材料的检查力度,杜绝使用可燃、易燃外墙保温材料,切实消除各类致灾因素。

近阶段,各地、各部门要时刻保持清醒认识,认真吸取“11.15”火灾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要认真分析当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和周密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任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三、注重实效,广泛开展冬防消防宣传教育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要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设专栏、专版,通过入户宣传、火灾预警、告知书等形式广泛宣传冬季防火常识,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增强火灾防范措施,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剖析冬季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要结合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将消防宣传资料送进千家万户和社会单位;要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的作用,通过面对面的方式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小学生、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追究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镇、事处、亭湖新区、盐城环保产业园、新洋经济区管委会要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消防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

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除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地方负责人和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实际控制人和上级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五、信息共享,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对重大火灾隐患、违法违章建筑情况,区安监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建委、区规划局、区市政局、区文广新局、区工商局、区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要相互通报,在行政职权内控制审批。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设在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内的生产、经营企业,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被责令停产停业的企业,法律、行规规定应吊销营业执照的,工商部门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被消防部门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的公共娱乐场所,文化部门要依法撤销相关批准文件。三是建立诚信监管机制。要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物业管理等企业的资质评定,对逃避责任、不主动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按照诚信管理规定,实施资质、项目管理控制措施。四是建立监督机制。年内,在区广播电视

台、区新闻信息中心、亭湖区信息网至少要设臵1个消防宣传专栏,采取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曝光、重大消防安全事故报道、举报投诉追踪、消防知识常识宣传等形式,提升公众对火灾隐患整治、火灾事故预防的关注度。五是建立督办问责机制。对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由区分局提交区委督查室实施跟踪督办,区监察局实施行政效能监察。

各地、各部门与11月25日前,要将冬季防火工作方案报送区消防大队,发生火灾或者有关消防的重大情况要立即向当地部门汇报。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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