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意见书
2005年 9 月20日 建安监字:三季度第 13号
施 工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监 理 单 位 市水安总公司 金裕花园11#楼 凯厅监理公司 现 场 存 在 问 题 1、脚手架部分扫地杆枯裂,扫置不规范,部分立杆悬空,施工层无脚手板,剪刀撑搭设不符合要求,局部架体搭设高度不够,部分安全网未封闭到位,“四口”及临边防护不到位。 2、二级配电箱一闸多用、PE线未引出,照明闸刀无盖、电线顺地拖;钢筋机械无末级开关箱,电线顺脚手架攀,龙门架停靠装置不齐全、接料平台防护不到位。 3、安全管理资料中内容缺项较多,(专项方案无审批手续,无安全检查记录,无设备安装验收记录,交底无时间、无交底人签字)。 整 改 要 求 限企业7日内整改结束,将结果报建委安全办 项 目 经 理 签 字 朱东曙 被 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字 检 查 组 成 员 签 字 巢湖市建设委员会制 整改报告
巢湖市建委安全办:
针对建委安全办9月20日,对我公司承建的金裕花园11#楼工程安全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详见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意见书),我公司安全科及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了全面认真细致的自查工作,对所提出来的问题对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督促有关责任人分别按台下措施进行了整改:
1、部分枯裂扫地杆已更换,且按规范设置到位,部分立杆悬空下部已用毛竹搭接到位,施工层已设置脚手板,剪刀撑已按要求重新设置,局部架体,搭设高度不够部分已按要求搭设到位,且安全网已封闭到位,“四口”及临边防护也均已到位。
2、二级配电箱已一闸专用,PE线已引出,照明无盖闸刀已更换,顺地拖电线和顺脚手架攀的电线已按要求架空;钢筋机械已增添末级开关箱,龙门架依靠装置已齐全,接料平台防护已按要求设置到位,且均严实、可靠。
以上三经整改后,均符合要求。
市水安总公司 金裕花园11#楼项目部 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意见书
2005年 9 月27日 建安监字:三季度第 09号
施 工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监 理 单 位 市水安总公司 金裕花园11#楼 凯厅监理公司 根据市建委安全办2005年三季度下发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意见书 (建安监字第13号)整改通知内容,经现场复查基本整改到位同意销案。 现 场 存 在 问 题 整 改 要 求 被 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字 检 查 组 成 员 签 字 同意销案 项 目 经 理 签 字 朱东曙 巢湖市建设委员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