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泰市第7期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小学: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要求,在任校长取得《山东省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证书》或参加上一次提高培训满五年后,必须参加提高培训学习,以取得《山东省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证书》。另外,校长持证上岗也是上级督导检查的一项必查内容。为贯彻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小学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根据新泰市教育局《新泰市中小学教师2011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新教发[2011]6号)要求, 经研究决定举办第7期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任职已满五年,没有参加过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班或参加上一次提高培训超过五年的校级领导。
二、培训内容:学校常规管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教学改革的新理念、时政学习、专家专题讲座与实地考察学习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2013年4月至2014年4月。采取集中学习与在岗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学习,集中学习主要在市教育培训中心进行。
四、培训管理:
本培训将过程管理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参加培训的校长缺课节数超过总授课时数的四分之一,将不能结业;参加培训的校长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后,经考试合格,获得《山东省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证书》,并记继续教育学分10学分,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档案。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截止到2013年3月25日
2、报名地点:市教育培训中心干训处(联系电话:701 邮箱:ganxunchu@163.com)
3、收费标准:根据鲁价费发(2003)92号文件和新泰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每人培训费和资料费共计810元。
4、报名时,以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或市直学校为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汇总表(见附表)及费用一并交到市教育培训中心。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按要求落实参训人员,以乡镇办事处(学校)为单位报送市教育培训中心干训处
政工科 职成教科
2013年3月
附
表1: 新泰市第7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班参训校长报名汇总表
(请将此电子表格发送到 邮箱:ganxunchu@163.com)
表1
新泰市第7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班参训校长报名汇总表 任职学校 姓名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邮箱(没有的请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