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高发,国内多地发生聚集性疫情。为切实做好我集团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严肃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结合我集团当前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对外地来(返)XX人员的管控。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集团旅居史的人员,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和住宿酒店报备,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于未主动报备的人员,在实施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时,所产生的费用一律自费。
二、主动加强自我防护。请坚持良好卫生习惯,随身携带医用外科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出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封闭场所,主动配合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健康码、查行程卡、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全程佩戴口罩及时就近选择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时,加强防护,建议用消毒液对物品消毒,处置完后立即洗手和消毒。
三、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各XX要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开展排查,重点做好来自中高风险区人员、境外返回人员、来(返)XX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五化”工作法的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监督责任,并将所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
四、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各类交通站场、商超、农贸集团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旅游景区、文娱场所、体育场馆、洗浴、医院、银行、办事大厅等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测温、扫健康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消毒、“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工作人员每天上岗前填报体温记录,工作全程须佩戴口罩和手套。旅游景区须严格执行限流、预约、错峰要求;棋牌室、电影院、网吧、酒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要控制接待人员的上限。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询问入住人员旅居史,发现可疑症状人员或疫区旅居史人员要立即报告、立即处置。
五、严肃执行疫情防控责任追究。加大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严肃责任追究。对于因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不力造成疫情防控出现问题的,将依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提交情况说明、集团领导约谈、集团纪委监委追究责任等措施。对于不服从管理或屡教不改始终不能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行业企业,将依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约谈提醒、媒体曝光、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等措施。对于瞒报、谎报相关信息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个人,将由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管理规定。及时关注“XX发布”等官方发布的权威疫情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微信群、朋友圈随意转发、扩散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以上防控措施从发布之日起实施,集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相应的防控措施。
XX集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