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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价值视阈下的审判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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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 山西省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 Dec。.20l1 第24卷第4期 Vo1.24 No.4 【司法实务】 司法价值视阈下的审判公开 张蓓蓓,梁平 (华北电力大学法政系,河北保定071003) [摘要] 司法价值关乎具体的司法动向和司法目标的实现。在深化司法改革过程中, 确立了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民主的价值取向。审判公开在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障 司法民主方面,彰显了司法价值。 (关键词] 司法价值;公正;效率;民主;审3,1 ̄A'-开 [中图分类号]DF7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500(2011)04—0107—03 依现代法治理念,审判公开制度是三大诉讼法 学的一项基本制度,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构建的重 要组成部分和必然要求。通过审判公开制度, 合理的,则被称之为公正;反之,则被称之为不公正。 也就是说,公正是指人们之间分配关系上的合理状 态。” 英国哲学家罗尔斯说过;“正像真理是思想 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 值。”现代社会,公正是司法制度永恒的生命基础, 司法公正应作为司法的首要价值取向。首先,公正 与司法本质上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社会利益分配不 公,引起社会冲突,司法作为解决社会冲突最有效、 最权威的机制,要想通过正当手段矫正消除社会冲 突,恢复被破坏的正义,必然要求司法本身具有公正 将法官和案件相关的全部活动置于民众监督之下, 充分发挥了公众的民主参与意识,便于发现违法现 象,增强诉讼的透明度,保证了诉讼的公正性,致使 各项活动按程序有序运行,提高了审判效率,彰显着 司法价值。 一、中国司法的价值取向 (一)司法公正是司法的首要价值 对于公正的含义,不同的主体在不同的时代下 有着不同的理解。正如博登海默所说:“正义具有 一性。其次,司法公正是实现法治的重要条件。只有 司法公正,才能使得本身制定的良好的法律获得普 遍的遵守和执行,并被社会大多数成员所接受,在民 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现不同形 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相貌。当我们仔细看这张脸, 并试图解开隐藏其表面之后的秘密时,我们往往会 深感迷惑。”…这一比喻生动而形象的揭示了公正 作为一个历史范畴的相对性。当代美国著名的哲学 家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 构,或更准确的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与 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 式。”_2 中国学者陈桂明指出:“公正是指人们之间 权利或利益的合理分配关系,如果人们之间的权利 众中树立起法律的权威,使得民众从内心自发的相 信法律,严格守法。再次,司法公正是维持社会秩序 的重要措施。司法公正通过一定的司法程序,使得 双方在法庭上平等辩论和陈述,由作出公正的 判决,避免矛盾和冲突的进一步深化,起到社会“安 全阀”和“消气阀”的作用。 (二)司法效率是司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效率原本是经济学上的基本命题,是指在一个 生产过程中,投入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产出,即 投入和产出的比率。亚当.斯密首先将经济学的视 或利益分配——分配过程、分配方式和分配结果是 收稿日期:2011—09—13 基金项目:本文为最高人民与欧盟/联合国开发署合作项目:《公开审判制度研究》(GFB001)部分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张蓓蓓(1987一),女,华北电力大学法政系2010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司法制度; 梁平(1961一),女,华北电力大学法政系教授,副主任,法学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司法制度方面的研究。 108 山西省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第24卷 野引用到法学领域,开创了用效率评价法律制度的 先河。理查德・A・波斯纳先生对法律的经济分析 学说的理论进行了深入系统的阐释,进一步确立了 (一)审判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严格按 照法律程序依法裁判,即要求司法活动坚持正当平 效率价值在法律领域的地位。所谓司法效率就是指 通过司法过程的经济合理性寻找最佳的方式,以最 少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 等的原则,又要求司法机关的裁判体现公平正义的 精神。关于司法公正,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英美法 系青睐于“程序公正观”,注重司法过程的公正,坚 持绝对的公正;法系则推崇“实体公正观”,追 满足人们对于正义、自由和秩序等的基本价值的需 求,进而实现司法的目的。“效率已成为衡量一个 国家司法和诉讼活动是否科学与文明的另一重要尺 求结果的公正,是一种相对的公正。通过公正的程 序,实现实体裁判的公正,这是对审判工作最基本的 度。” _‘‘一个时代需要一个主题,人民在21世 纪的主题就是公正和效率。要把确保司法公正,提 高司法效率作为新世纪人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 脚点,作为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毫无疑问,锲而 不舍的追求司法公正与效率应当成为新世纪人民法 院法官最崇高最光荣的职责。” 在当今时代,除了 司法公正以外,司法效率已作为司法的重要价值来 追求。首先,司法效率价值的确立,是市场经济的内 在要求。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各种社会矛盾、冲突 和纠纷源源不断,也具有了新的复杂型态。诉讼主 体要想在司法活动中以最小的司法投入获得最大的 司法效益,必然要求司法制度以效率为价值取向。 其次,司法效率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所谓“迟来 的正义为非正义”,假如诉讼效率极为低下,则意味 着对有限的社会资源的浪费,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是对公正的一种亵渎。只有追求司法效率,才能保 证司法公正,最大限度的实现预期目标。 (三)司法民主是司法不可或缺的价值目标 所谓司法民主,即司法权属于人民,是指司法机 关在审判活动中通过体现民主精神的程序适度反映 ,民众有权通过有效的途径参与和监督司法。 在当今的民主法治国家中,司法民主已成为司法价 值的必然追求和应当实现的目标。首先,司法民主 通过民众参与来实现,民众可以直接参与司法审判 并且发表自己的见解、表达自身的意志,能切身感受 到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其次,民众参与司法审判,将一部分司法权交于非职 业法官手中,通过分散行使裁判权的主体来制约权 力,并将司法活动在一个更为广泛的范围内向社会 公开,有利于防止箱作业的情况,减少司法腐 败的可能,有利于保证审判的公正。再次,民众参与 司法审判制度,有利于提高抵制外界的干扰能 力,增强司法权整体的性。 二、审判公开彰显司法价值 要求。“单纯做到公开审判不能说做到了程序公 正,但未做到公开审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则审判程序一定是不公正的。”l6 法律界有句行话: “没有程序的公正,就没有实体的公正。”许多冤假 案、烂尾案的铸成,根子恰恰出在程序缺失或程序违 法上。审判公开是实现程序公正的重要措施,其与 其他法定程序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且是整个诉讼程 序的核心。审判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可以带动其 他回避、辩论、陪审、合议等诉讼原则和制度的贯彻, 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只有在审判公开时, 诉讼当事人、法官、代理人、辩护人等诉讼主体才能 充分参与诉讼活动,互相监督和制约,从而保证诉讼 制度得以严格的执行,以实现程序的公正。 审判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有利于人民查清 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最大限度的实现案件的实 体公正。一方面审判公开为当事人的对抗和辩论提 供了最大的可能、最好的场所和机会,诉讼当事人双 方经过相互质疑和争辩,得出真正可靠的事实。另 一方面审判公开强调所有证据都要通过当庭举证、 质证、认证,非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和辩论查明的事 实不得作为判案的依据,最终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客 观性和关联性,使得案件判决有确凿的证据。此外, 审判公开将法庭的整个诉讼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的 以外都置于当事人和公众的监督下,从制度上减少 和消除了司法生存的条件和机会,防止法官 “暗箱操作”,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审判公开制度使 得裁判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适当和正 确 是实现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正如杰里米.边沁 所言:“没有公开就没有正义……公开是正义的灵 魂。”_7 阳光下的司法,促进了司法程序和实体的公 正,使得司法公正的价值得以彰显和发扬。 (二)审判公开提高司法效率 司法活动中的效率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 是司法活动过程的经济合理性;二是司法活动效果的 第4期 张蓓蓓等:司法价值视阈下的审判公开 109 目的性。司法活动过程的经济合理性是要求在司法 众公开,使公众熟悉审判流程,使民众真正感受到真 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合理地设计司法程序、合理 实、广泛的司法民主特性的审判。审判公开制度,要 地配置司法资源来实现司法活动的目的。司法活动 求诉讼程序应当依法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看得见、 效果的目的性体现为:一是结案率要达到预期值或满 听得着的方式进行,赋予了民众参与权和监督权,以 足社会需要;二是结案的质量要满足社会要求。 权利监督权力,避免关系办案、秘密办案、暗箱操作, 审判公开制度,使得审判全过程除法律另有规 在实现审判公正的同时也体现了民主的真实性和广 定外都置于一种透明的状态,能最大限度的保证诉 泛性。审判公开制度,也规定了不公开审理的例外 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这样就省 情形,是为了不侵犯其他不可忽视的价值准则之需 去了为了证明自己审判公正性而另外采取各种 要,不仅为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表达了民众的心 公示方法和手段,即达到了公示公信的目的,又节省 声,而且也符合人情人理和社会道德标准,更加彰显 了司法资源,实现了诉讼活动过程的积极合理性。 了审判公开以民为重的价值。审判公开是对以往秘 同时,确保诉讼当事人熟知审判流程,及时收集有效 密审判的、反击和批判,展示出司法民主色彩的 证据,最大程度的说明案件事实,诉讼当事人的 魅力和要求,被视为使司法裁判制度更贴近于人民 充分参与可以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并加快案件的审理 的必要手段。审判公开的各项措施为民众所接受、 过程,提升的效率;使得审判各项程序置于社会 受民众所监督及保障了民众权益,树立了公众对司 和公众的监督之下,督促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 法的信心,加深了民众对司法的拥护,促使司法朝着 法审理,不得无故拖延审理时间,使得案件在法定时 更加民主的方向迈进。 间内得以终结,维持了较高的结案率。审判公开制 参考文献: 度,充分尊重了诉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利, [1][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 并有效防止司法,保证了案件的公正判决,增强 来,译.北京:中国大学出版社,1999. 了审判的公信力和说服力,能够最大限度的提升诉 [2][美]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 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 科学出版社,1988. (三)审判公开保障司法民主 [3]陈桂明.诉讼公正与程序保障[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 社,1996. 诉讼与审判的公开程度历来与社会、司法的民 [4]李晓明,辛军.诉讼效益:公正与效率的最佳平衡点 主化、文明化程度同步,司法审判的民主化程度越 [J].复印资料,2004(6). 高,诉讼的开放程度也越高;反之,司法审判越具有 [5]肖扬.公正与效率一新世纪人们的主题[J].人民 性,诉讼的封闭性就越强。_8 审判公开的程度 司法,2001(1). 越高,司法审判的民主化程度也越高。司法民主要 [6]张柏峰.审判方式改革通论[M].北京:人民出版 求司法权的行使应受到民众的监督和制约,司法的 社,1999. 运作应受民众的评价,司法人员应受到民众的监督, [7]宋冰.程序正义与现代化——外国法学家在华演讲录 司法活动应有民众的参与。 [M].北京:中国大学出版社,2004. 审判公开制度,使得审判场所开放化,绝对没有 [8]柴发邦.改革与完善诉讼制度[M].北京:中国人民 拒人于I'-i ̄b之嫌,并将审判的情况、信息、资料向公 大学出版社,1991. (责任编辑:张建萍) Open Trial under Judicial Value ZHANG Bei—bei,LIANG Ping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Department of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Baoding Hebei 071003,China) Abstract:Judicial value is related to speciifc judicial trends and achievements of justice target.During the process of deepening the reform of justice,the value orientation of judicial justice,efficiency,and democracy has been estab— lished.Open trial demonstrates the value of justice in promoting judicial justice,improving judicial efifciency,and protecting judicial democracy. Keywords:judicila value;justice;efifciency;democracy;open tir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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