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7起重作业安全检查清单(1.0版)
检查频次: 每次起重作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西南局〔2016〕154号 检查依据: 《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十条措施》 序号 1 2 检查项目 作业分级 人员持证 检查标准及要求 起重作业分一级、二级和三级,现场作业是否分级准确 起重作业许可证“四类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起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作业单位是否按规定会同施工单位开展JSA风险分析 主要的安全措施是否在许可证中进行确认,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双交底 备注 3 危害识别及交底 4 5 6 检维修作业业主方负责人是否已明确、施工方案是否已审批、检维修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由业主、承包商双方共同编制 施工作业单位管理人员是否在现场带班、现场是否成立作业班组(岗组),主要工种技术工人是否经过业主单位组织的技能验证(采取实操考试、面试或委托第三方等方式) 起重审批人是否现场落实吊装安全措施并签发作业票 一级起重高风险作业,业主方是否明确管理人员带班,并由专业人员实施现场监护 条件确认 起重吊装作业是否已设置警戒、隔离 起重监护人是否在接到许可证后,逐项检查落实吊装安全措施,检查起重现场的情况 起重机械是否经入场验收合格 是否满足作业半径距离电力线路要求:小于1KV为2m,10KV为3m、35KV为4m、110KV为5m、220KV为6m、330KV为7m、500KV为8.5m 2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是否满足不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且应按单台分别办理作业许可证 起重机械吨位是否根据实际吊物重量和作业半径确定;起吊前是否清运起吊物内的物料 一级起重是否由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许可证审批 二级、三级起重是否由基层单位领导审批签发 施工作业人员是否在业主人员带领下进入生产厂区 起重过程中,监护人是否进行全程监护,确需离开作业过程管时,是否收回起重人的起重许可证,暂停起重 理 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和承包商是否指定专人负责用起重作业监护 是否满足“十不吊”规定 7
闭环管理 作业许可时间是否正确:一级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15天,二级许可证不超过7天,三级许可证不超过3天 起重期间,人员与吊物应是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是否用牵引绳或撑竿、钩子辅助就位。 停工或休息时,是否执行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吊在空中要求 2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是否保持同步 是否执行不得利用极限位置器停车要求 是否执行起吊重物就位前,不得解开吊装索具要求 起重吊装作业时指挥信号是否明确 吊物重量是否不明或超负荷、是否存在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单点捆绑、机索具不合格、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等 危险区域半径内是否有无关人员穿行或者停留的;是否违规使用吊带的 一级起重是否明确业主管理人员带班并由专业人员实施现场监护 起重作业是否实行全程视频监控,视频监控信号是否传输至监控中心,实施实时监控,对违章行为做到实时纠正。 起重完工后,是否进行完工验收,许可证是否由安全部门统一保存,按月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