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一、总 则
(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我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相关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三)本定额费用内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四)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
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3、点工:适用于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
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五)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二、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
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性项目的各项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构成。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级)工资、绩效工资等。
(2)工资性津贴:是指企业发放的各种性质的津贴、补贴。包括物价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施工补贴、误餐补贴、节假日(夜间)加班费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高危险工种施工作业防护补贴费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
(2)材料运杂费: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工地保管费、仓储费和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用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车辆使用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4、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工地转移费以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等。
(3)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燃气等费用。
(4)固定资产使用费: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6)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培训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7)财产保险费:指企业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8)劳动保险补助费:包括由企业支付的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9)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0)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1)意外伤害保险费: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12)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
(13)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用。
(14)企业技术研发费:建筑企业为转型升级、提高管理水平所进行的技术转让、科技研发,信息化建设等费用。
(15)其他:业务招待费、远地施工增加费、劳务培训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联防费等。 管理费注意点
1、原定额中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其他管理费名称取消,3个部分的费用统称为企业管理费,内容组成基本按照206号文的规定,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以及以往费用定额的内容。
2、根据新规范和工地实际管理情况,将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降水、排水费等从管理费中提出放入措施费中。
3、管理费中职工待业保险费取消,相关内容归入社保费中列支。另外增加劳动保险补助费,内容包括:由企业支付的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5、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二)措施项目费
在工程里清单计价中,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这个定义是相对于工程实体消耗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而言,对实际施工中为完成实体工程项目所必须发生的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总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费用构成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以及规费和税金,措施项目费用在其中占15%到20%的比例,而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从招投标阶段到工程结算阶段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因此理应受到有关建设各方主体的重视。
一、 措施项目费用的特点
1、措施项目费用具有其不可预见性。措施项目费用与分部分项工程不同,除个别项目如基坑支护等外并不构成实体消耗,无法像分部分项工程一样有明确的设计图纸和计价依据,能够在施工前就能准确地选择施工具体工程并计算工程量,并根据相应的计价依据计算其工程造价,往往在工程竣工之后,措施项目如脚手架、模板之类作为非实体消耗项目均予以拆除而无法进行事后计量,所以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称中,措施项目费用的计量自始至终都充满了不可预见性。同时涉及到天文、气象、环境、安全乃至不明障碍物等因素都又可能导致其费用产生变化,而这种变化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是无法准确预测的
2、措施项目费用具有其可选择性及多样性。措施项目费用与其施工方案的选择有直接关系,不同的工程有不同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所以其措施项目费用具有多样性,不一定具有固定和均衡的计量标准。即使是同一建设工程,由于可以选择不同的施工方案,其费用也会产生多样性,如针对同一工程而言只要施工企业在保证工期和质量顺利完成分部分项工程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施工方案,如脚手架工程,可以选择双排外架子,也可以选择悬挑脚手架,如模板,可以选择钢模板,也可以选择竹胶板模板,如降水工程,可以选择轻型井点降水,也可以选择深井降水,而不同的施工方案,所对应的措施项目费用支出也都是不一样的
3、措施项目费用的实际支出与定额计价具有一定差异性。措施项目费用的计价定额编制依据是考虑施工企业自有材料进行一定次数的周转摊销,以及施工企业以自有大型机械形式计算其台班预算费用,而在工程建设实际中,模板周转次数与定额不可能完全保持一致,脚手钢管支撑也多以租赁为主,塔吊等大型机械费用也是以租赁费的形式计算其措施项目费用的支出。此外还有部分技术比较成熟的社会分工比较细化的措施项目费用采用专业分包形式如井点降水等,其计价方式也不同于定额计价。所以在工程建设中措施项目费用的实际支出与定额计价存在一定差异性。
4、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不作为规费,放入管理费中列支。
二、措施项目费用的内容和计算方法
根据08清单计价规范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要求,措施项目由通用措施项目费和专业措施项目费两部分组成。通用措施项目费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按拆费、施工排水费、施工降水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临时设施费、企业检验试验费、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等,建筑工程专业包括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费等。
由于影响措施项目设置的因素太多,规范及费用定额不可能将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措施项目全部列出,所以在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因工程情况不同,出现本规范及附录中未列的措施项目,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措施项目清单作补充。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不可计算工程量的项目,以“项”为计量单位计量。典型的如企业检验试验费、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等。但有的非实体性项目,则是可以精确计量的项目,典型的是混凝土浇筑的模板工程,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更有利于措施费的确定和调整。
三、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措施项目费计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自2004年我省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关于措施项目费的计取跟预算定额计价模式相比,已经有了质的变化,措施项目费已经从工程直接费中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剥离出来,作为一个相对的费用,需要经过不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比选确定最为经济合理的措施项目。因此造价编制人员如果不能适应这个变化,很容易在措施项目费用的计取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如措施项目费工程量清单列项不全、措施费用漏计、措施项目费用缺少合同价款调整相应约定条文等等情况。
四、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应规范措施项目费用的计取
1、规范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作为编制和发布措施项目清单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当根据08清单计价规范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要求,以及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完整地列出通用措施项目和专业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尤其包括一般工程建设中必须以及肯定要发生的措施项目,如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施工降水、企业检验试验费以及相关专业措施费,包括模板、脚手、垂直运输费等项目。以上项目中的夜间施工增加费及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应注意不能在措施项目费工程量清单中漏项,因为在执行08清单计价规范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之前,这两项费用包含在管理费中,而此后即从管理费费率剥离出,单独作为措施项目费用清单项目列项,所以应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明确列项。此外如二次搬运费、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需要工程造价咨询人根据现场勘察的情况及业主单位的要求进行列项,如现场实际情况的确需要发生二次搬运的情况,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列出此项目,为施工企业考虑这笔费用;如果业主单位明确要求拟建工程达到某项优质工程,由此所必须产生的施工成本费也应在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工程按质论价费中得以体现。
2、规范招标控制价中通用措施项目费用的计算
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其作用是招标人用于对招标工程发包的最高限价,所以在计算招标控制价时,其中的通用措施项目费用应按有关规定完整计取,不应人为漏项、缺项。通用措施费用计算内容包括如下项目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此项措施费用为满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环境保
护、职工健康生活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其中包括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费用三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按照省造价总站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收取。为与新规范一致,将该费用放入措施费,性质为不可竞争费,必须足额计取。
环境保护费不再单独计取,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合计计取,费率相应调整
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时,由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组成。基本费是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现场考评费是施工企业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奖励费是施工企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用。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基本费应按09费用定额有关规定在措施项目中列项并全额计取,现场考评费均应按最高费率暂计,奖励费则根据招标人(发包人)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的创建目标(即是否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按相应的规定费率计费。 需要指出的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现行规定,虽然属于措施项目,但其性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不可竞争费用,造价咨询人根据上述规定在招标控制价中暂时足额计取,不得随意下浮,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中也不能任意修改费率以竞争下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报价,而在工程结算时应根据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最终费率(即将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等三部分合并列项计取)为准在合同价款中进行调整。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规范、规程要求正常作业而发生的夜班补助、夜间施工降效、照明设施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进度等要求,会不可避免地发生需要进行夜间连续施工(如大面积浇捣混凝土工程等)或是在白天施工需要发生的照明、劳动降效和夜餐补助费等,都应该在此项措施项目费中得以体现。在执行清单计价规范之前,此项费用列支在其他直接费中,一般都能保证计取,而在执行清单计价规范之后,此项费用列支在措施项目费中,在计算招标控制价中,同样应按费用定额中规定的最高费率计算,否则招标控制价会出现计价不完整的情况。但是要注意此项费用不应包括建设单位要求赶工的工程而发生的费用,如发生,应另计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历年来各版本定额对于二次搬运费的计取和前提和标准的要求都很严格,一般情况下市区沿街建筑在现场堆放材料有困难,汽车不能将材料运入巷内的建筑,或材料不能直接运到单位工程周边需要再次中转,建设单位不能按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材料,构件堆放场地和临时设施用地的工程等才能计算二次搬运费用。造价咨询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做好现场勘查工作,如根据实际情况的确需要发生二次搬运费用的工程,应该在招标控制价中的通用措施项目中计算相应项目,计算时以工程所发生的第一次搬运为准,水平运距的计算分别以取料中心点位起点,以材料堆放中心线为终点,然后套用相应定额计取费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费用。包括冬季作业、临时取暖、建筑物门窗洞口封闭及防雨措施、排水、工效降低等费用。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的防寒、保温、防雨、防滑、基础工程完工之后排除雨水等措施费及因气候影响的人工和机械作业降效因素增加的费用。此项费用的性质与夜间施工增加费一样,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可避免地发生,在执行清单计价规范之前,此项费用列支在其他直接费中,而在执行清单计价规范之后,此项费用列支在措施项目费中,在计算招标控制价中,同样应按费用定额中规定的最高费率计算,否则招标控制价会出现计价不完整的情况。
(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机械安装、拆卸等费用。一般常用的建筑机械台班单价中,包含了机械本身的安拆费和进出场运费,但是大型机械设备的机械台班中,未包含机械本身的安拆费和进出场运费。所以对塔吊、桩机、起重、履带式机械等大型机械设备,需要单独计算安拆费和进出场费用,其中进出场费用是指不能
或不允许自行行走的施工机械或施工设备如塔吊、桩机等,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为运距25km以内的机械进出场费用,其中已包括机械的回程费用;安拆费用则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及机械辅助设施费用(包括安装机械的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的折旧、搭设、拆除费用)等。
在计算招标控制价时,造价咨询人应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正常的施工条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所可能涉及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次数及安装拆卸台次计算其按拆费和进出场费用。但是要注意大型施工机械在一个工程地点只能计算一次场外运费及安装、拆卸费,大型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内单位工程或幢号之间的拆、卸转移,其安装、拆卸费按实际发生次数套安、拆费计算。机械转移费按其场外运输费用的75%计算。而不需拆卸安装、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履带式除外),如自行式铲运机、平地机、轮胎式装载机及水平运输机械等,其场外运输费(含回程费)按1个台班费计算。
(6)、施工排水费是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如发生然工开挖湿土、淤泥、流砂等施工过程中的地下水排放发生的机械排水台班费用或是基础及地下室施工期间,为了防止基础渗水而发生的排水费用。
(7)、施工降水费是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降水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如井点降水、深井降水等。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根据正常施工条件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规定的降水措施即选用设备型号数量、降水时间套用定额计算其费用。 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施工排水与施工降水相比,前者是指地表水的排放,后者是指地下水的水位降低,但施工排水与施工降水措施项目无需同时使用,如基坑排水定额项目与井点降水定额项目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是不应同时出现的。
(8)、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已经建成的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保护。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对已施工完成的工程和设备采取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应按费用定额中规定的费率计入招标控制价中。
(10)、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费用。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场等;建筑、装饰、安装、修缮、古建园林工程规定范围内(建筑物沿边起50米以内,多幢建筑两幢间隔50米内)围墙、临时道路、水电、管线和塔吊基座(轨道)垫层(不包括混凝土固定式基础)等。
临时设施费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之前属于定额直接费中的其他直接费,也属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发生的项目。事实上临时设施费应属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前身,但后者是在临时设施费的基础上根据文明生产的形式和要求另行设置的费用,跟临时设施费的性质,计算方法都有非常大的差异,在工程施工实际中,临时设施费用应为施工企业保障施工顺利进行而必须搭建的基本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投入,所以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照费用定额中的规定以最高的费率计入招标控制价中的通用措施项目费中。
• 临时设施费的范围。
•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
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费用。 (1)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场以及规定范围内围墙、道路、水电、管线等。
(2)建筑、装饰、安装修缮、古建园林工程规定范围内(建筑物沿边起50米以内,多幢建筑两幢间隔50米内)围墙、道路、水电、管线和轨道垫层等。
(3)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在定额基本运距范围内的临时给水、排水、供电、供热
线路(不包括变压器、锅炉等设备)、临时道路,以及总长度不超过200米的围墙(篱笆)。 建设单位同意在施工就近地点临时修建混凝土构件预制场所发生的费用,应向建设单位结算。(新增加定义) (11)、企业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和其它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试验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此项费用与建筑物工程质量的检测费用不同,两者有本质的区别。根据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对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包括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及功能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等的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费用,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检验试验费应计入建设单位工程建设其他费中,由建设方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这与通用措施项目中的企业检验试验费的性质和计算方法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此项费用极易出现问题,通用措施项目中的企业检验试验费仅仅是指施工企业为配合业主单位进行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所发生的制作、封样、运输等配合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所以在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时,应按费用定额中的最高费率计入措施项目费中,不应漏计,而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则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所委托的检测机构并另行计算,且不应由施工企业以企业检验试验费的形式予以承担。
• 一、专项检测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2、桩的承载力检测; 3、桩身完整性检测; 4、锚杆锁定力检测。
(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1、混凝土、砂桨、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 2、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 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 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 3、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4、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二、见证取样检测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3、砂、石常规检验; 4、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 5、简易土工试验; 6、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7、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 8、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12)、赶工措施费是指施工合同约定工期比定额工期提前,施工企业为缩短工期所发生的费用。工程按质论价是指施工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超过国家规定,施工企业完成工程质量达到经有权部门鉴定或评定为优质工程所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建设单位在工期、质量方面有额外要求,应按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的计取方法,并在招标控制价中同口径予以体现赶工措施费:是指施工合同约定工期比定额工期提前,施工企业为缩短工期所发生的费用。(原定额定义为:若建设单位对工期有特殊要求,则施工单位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
3、规范招标控制价中应规范专业措施项目费用的计算
建筑工程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包括: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费等。造价咨询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照正常施工的条件下首先大致形成适用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概况,在此基础上应有明确的计算思路和依据分别计算以上专业措施费用,并应在招标控制价中详细阐明编制说明。
(1)应明确脚手架工程措施项目费用编制思路。脚手架工程费用一般占建筑工程措施费15%-20%左右,同时其费用支出与工程选用的脚手架种类、搭设面积、周转时间有直接关系,其搭设主要种类有砌筑脚手、浇捣脚手、抹灰脚手油漆脚手等。
①砌筑脚手架:砌筑脚手架是墙体砌筑过程中堆放材料和工人进行操作的临时设施。工人在地面或楼面上砌筑砖墙时,劳动生产率受砌砖的砌筑高度影响。在距地面o.6m左右时生产效率最高,砌筑到一定高度,必须按要求搭设脚手架。考虑砌砖工作效率及施工组织等闲素,每次搭没脚手架的高度确定为L 2m左右,称为“一步架高度”。在地面或楼面上砌墙,砌到1.5m高度左右应搭设脚手架后再继续砌筑,所以论何种砌体,凡砌筑高度超过1.5m以上者,均需计算砌筑脚手架。砌筑脚手架的分类按搭设位置的不同,分外脚手架和里脚手架。凡搭在建筑物外围的架子,称外脚手架;凡搭设在建筑物内部的架子,称里脚手架。外墙砌筑脚手应根据相关施工规范及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使用何种脚手,如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爬升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等,其中落地式钢管脚手架还应区分单排和双排,一般情况下,按单排外脚手架计算的情况包括外墙檐高在12m以内、砖柱与突出屋面的烟囱、 砖砌围墙等。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的情况包括外墙檐高超过12m者、框架结构间砌外墙、施工组织设计有明确规定者。其工程量则为外墙砌筑脚手架的计算按墙面(单面)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内墙脚手按内墙净长乘以实砌高度计算里脚手架工程量。
②现浇混凝土脚手架 现浇混凝土工程在浇筑和振捣混凝土时需用使用脚手架配合施工、材料运输等,所以需要计算浇捣脚手架的费用。计算时应与砌筑脚手架综合考虑。如确实不能利用砌筑脚手架者,而定额子目中又无脚手架工料,则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或按实际搭设的脚手架计算。而一般情况下,现浇混凝土浇捣脚手都是单独搭设的,所以在招标控制价中浇捣脚手的计算同样应该有明确的思路。完整的混凝土浇捣脚手应包含以下内容:基础浇捣脚手:室外地坪至垫层上表面的高度超过1.50米;带形基础底宽超过3.0米;满堂基础底面积超过16平方米时计算,按满堂脚手的0.3计算。现浇钢筋砼柱、单梁、墙浇捣脚手:非闭合轴线的非框架结构的单独柱、梁、墙其高度超过3.60m应根据有关计算规则计算浇捣脚手架工程量并套用相应定额子目。框架结构浇捣脚手:层高超过3.6米的框架结构,则按轴线面积以满堂脚手*0.3计算其框架浇捣脚手的费用。
③抹灰脚手按照脚手架施工安排,装饰抹灰基本上是在土建工程完成以后,拆除砌筑脚手或是混凝土浇捣脚手才能够装饰。所以内墙砌筑脚手架,在砌筑完相应每层内墙后,就应该拆除,另作使用;当然以可以借用以装饰抹灰,但两者周转周期不一样,所以一般情况下砌筑脚手和抹灰脚手乃至混凝土浇捣脚手还是需要分别搭设。所以在招标控制价中装饰抹灰脚手的计算应以正常条件下的施工组织设计为准。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时要注意外墙脚手架是在土建、装饰完成以后才一次拆除外墙脚手架,所以一般情况下包括一面外墙面的抹灰脚手架在内,另一面外墙面则可计算抹灰脚手架。所以在计算内墙抹灰脚手架时就要计算两面。此外还应注意抹灰施工的操作高度问题,当高度在3.6米以内分别计算墙柱梁天棚面抹灰,套用“高度3.6米以内墙柱面抹灰脚手架”定额项目,当净高超过3.60米时,内墙柱梁天棚面抹灰实际施工从工效和安全上考虑一般要求搭设满堂脚手,所以此时应套用满堂脚手,墙面粉刷可利用满堂脚手,不需要另行计算墙面抹灰脚手,当然无法利用还可以另计,但需要另作说明。
除此之外,脚手架部分工程措施项目费用还应考虑单独油漆用脚手架、檐高超过20米脚手架材料增加费等等费用。
(2)、应明确模板及支架工程费用的计算思路。计算招标控制价中的模板措施项目费用时,应明确其选择方案,涉及到混凝土的项目均应计算模板及支架费用,混凝土模板有很多类型,如钢模板、木模板、砖胎模、砖侧模、长线台钢拉模等。目前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多采用木模板,但大面积整板基础的反梁或地下室外墙模板同时会采用砖胎膜、侧模等,所以计算模板费用时应根据施工规范及正常条件下的施工组织设计选择模板类型及方案,工程量则按混凝土接触面积或是混凝土含量折算方法计算。
(3)应明确垂直运输费用的计算思路。建筑工程垂直运输费用的计算是建筑工程措施项目费计算中的一个重点也是难点问题,其费用计算与施工工期及垂直运输机械的选择有直接关系,目前定额中很据不同结构类型与结构参数综合考虑了不同的垂直运输定额,计算招标控制价时,当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数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比例调整定额含量。需要注意的是,计算了某种类型的垂直运输费用后,应同时计算与其选用机械类型相对应的塔吊基础、电梯基础、电梯与建筑物连接件、大型机械进退场等费用,这样才能完整地计算建筑物垂直运输费用内容,避免漏算、缺项的情况产生。 (4)应明确超高费用的计算方法。一般情况下超高费得计取是与檐高超过20米脚手架材料增加费同时出现的。土建工程超高费内容包括:人工降效、高压水泵摊销、临时垃圾管道等费用,其中建筑与装饰工程的高层建筑人工降效系数应计入相关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高层建筑垂直运输机械降效应计入垂直运输机械费中,不作为单独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列项,高压水泵摊销费及临时垃圾管道费应作为措施费用单独列项进行计算。 (5)、应明确计算住宅分户验收费用。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就是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住宅工程未经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已经强制推行住宅分户验收制度,这给施工企业在人工、材料以及工期都造成了成本的投入和增加,所以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根据费用定额规定费费率计算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费用.
综上所述,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环境下,有关各方在计算建筑工程措施项目费用时,应突破以往定额计价模式的固有思路,应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地计算措施项目费用,在工程计价过程中真正体现清单计价规范中宏观、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工程计价管理的原则。 (三)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明确或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费用。 2、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3、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4、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四)规费:规费是指有权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1、工程排污费:包括废气、污水、固体、扬尘及危险废物和噪声排污费等内容。 2、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有权部门批准收取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
3、社会保障费: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的费用(包括个人缴纳部分)。为确保施工企业各类从业人员社会保障
权益落到实处,省、市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
4、住房公积金: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税金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1、营业税:是指以产品销售或劳务取得的营业额为对象的税种。
2、城市建设维护税:是为加强城市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而开征的税,它以附加形式依附于营业税。
3、教育费附加:是为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教育经费来源而征收的税种。它以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基数。 三、工程类别的划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1.建筑工程类别划分见表3-1
跨度:建筑物中,梁、拱券两端的承重结构之间的距离,两支点中心之间的
距离。
以单跨的最大跨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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